朗读
2018年6月27日9时许,位于温州市鹿城区仰义街道陈村行政村范桥路44号的廖永龙无照鞋材加工场发生1起触电事故,一名工人在操作下料机时,不慎触电受伤送鹿城区人民医院抢救,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鹿城区安监局立即派人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取证,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并及时向市安监局、区委、区政府报告了事故的初步调查情况。当日成立了由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监委、区总工会等单位参加的“6·27” 事故调查组,并邀请检察院派员参加对事故展开调查,对事故相关人员进行谈话,调查组还邀请有关专家参与技术勘验分析。8月3日,调查组召开事故分析会,对事故发生的原因、相关人员的责任以及处理意见等问题进行认真讨论分析,一致认为这是1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同时查明了事故的原因,明确了事故责任,对相关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并形成如下事故调查报告。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廖永龙无照鞋材加工场属无证照经营企业,加工生产开始时间为2018年3月下旬,租赁场所位于鹿城区仰义街道陈村行政村范桥路44号,该场所于2018年3月20日从房东叶文林处租得,系鞋类加工企业。加工场经营负责人廖永龙,男,41岁,身份证号332524197711213212,住址浙江省龙泉市住龙镇建平村龙井自然村5号,占股份40%,负责加工场日常管理;共同投资合伙人陈梁,男,38岁,身份证号34122519800717151X,住址安徽省阜南县许堂乡庙湾村西刘队44号,占股份30%,不参与平时日常事务管理;共同投资合伙人李新,男,34岁,身份证号362201198401072636,住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寨下乡井边组,占股份30%,参与平时日常事务管理,但事故发生前已口头约定好退出股份。2018年5月11日,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仰义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该加工场发放停业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相关经营活动。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
2018年6月27日9时许,针车管理赖江南在加工场内上班,后来一个人在加工场东边角落里开启下料机下料;9时40分左右,一名工人叶金兰经过时,发现管理赖江南趴在下料机边上,立即叫人,然后其他工人过去把人翻过来,采取人工按胸急救措施,同时打120叫救护车。后经送鹿城区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本次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死者赖江南,男,汉族,35岁,江西人,系廖永龙无照鞋材加工场针车管理。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