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丰门办〔2018〕121号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丰门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丰门街道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百日
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大网格、社区(行政村)、驻街道站(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第17次区委常委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四大”专项整治和消防安全“五大”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安全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根据区政府工作部署,结合丰门实际,决定在辖区各领域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将《丰门街道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大家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丰门街道办事处
2018年8月20日
丰门街道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百日攻坚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工作,开展好丰门街道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鹿城区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和当前丰门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消防火灾、道路交通、危化品、城乡危旧房和燃气钢瓶、建筑施工、暑期汛期、用电安全等领域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各单位要紧绷安全之弦,做到全面排查,彻底整治,实现事故隐患整治闭环管理,切实解决严重威胁安全生产与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隐患和问题,全面改善丰门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环境。
二、行动时间
2018年8月20日至11月20日
三、整治重点和工作措施
(一)安全生产领域
1.道路交通安全。健全和落实驾驶人“黑名单”制度,强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危险驾驶行为整治,进一步规范行车秩序,引导安全文明出行;突出对长途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工程车辆等各类非法营运车辆严查严管;安装升级安全运行监管技术装备,着力加强对临水临崖路段、农村道路、桥梁、弯道和事故多发点段管理。(交警支队一大队四中队牵头, 鞋都派出所、 丰门街道安监所、运管一大队四中队等单位配合)
2.危险化学品安全。进一步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领域“大起底、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加强重大危险源和跨区域安全风险管控;落实《鹿城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完善危化品运输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能力建设;深化事故前追刑责机制,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街道安监所与消防站牵头,鞋都派出所、丰门执法中队、双屿环保所、运管一大队四中队、各片区等单位配合)
3.城乡危旧房安全。全面完成D级危房治理改造(包括拆除、维修加固或应急加固);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排查处置新增危房,杜绝已腾空但未拆除或未治理完成的回迁再入住。防止C级危房出租牟利,强化已“清租”危房监管。构建常态化的网格化巡查监管机制,健全农房建设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城乡生产生活安全。(街道城建办牵头,鞋都派出所、国土双屿管理所、双屿仰义规划管理所、丰门执法中队、街道安监所与消防站、各片区等单位配合)
4.燃气钢瓶安全。通过推进瓶装燃气各环节的信息化管理,燃气钢瓶全部安装二维码标签,落实充装-运输-储存-销售-配送-使用的“全过程监督”;监督企业自有产权钢瓶固定充装,对违反行为实行有奖举报、联动打击,落实企业主体、属地管理、部门监督的“全方位责任”;规范储配站-供应站-送气工的供应体系,落实送气工供气安全检查、全科网格员信息排查和处置的“全区域覆盖”;消除楼栋燃气管道占压、封埋隐患,推进楼栋燃气管道占压、封埋隐患整治;紧密结合管道天然气推广使用,确保完成年度增量任务。(丰门执法中队牵头,鞋都派出所、质监城西所、街道安监所与消防站等单位配合)
5.建设项目施工安全。强化建设施工项目(房屋、市政、交通、水利等)承包、分包、劳务派遣、监理单位和员工个人等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施工工地深基坑、起重机械、高大支模架、高边坡、复杂地质隧道施工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与消防设施配备情况以及施工、生活用电的安全管理;完善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防护措施,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技术交底,严格执行各类交叉作业、辅助作业等操作规程。(街道城建办牵头,丰门执法中队、街道安监所与消防站、各片区等单位配合)
6.暑期安全。多渠道加强中小学生安全宣传教育,提醒监护人落实监护职责;实行部门联防联控,加强对地势复杂的河流、池塘、水库、沟渠、在建工地、废弃水坑和公园等溺水易发区域安全管理;加强学生游学、夏令营、返校、社会实践、实训等活动安全管理。(鹿城区教育局城西学区牵头、街道宣统办、综治办、丰门执法中队、交警支队一大队四中队等单位配合)
7.汛期安全。落实水库安全度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制定预测预警预报方案、运行控制运行计划、防汛应急预案;落实山塘汛期巡查;强化城区道路排水设施和易积水地段巡查,做好排水管网疏通和低洼积水点整治,做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整治工程弃渣阻塞水道、地质灾害点,做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街道城管办牵头,街道各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配合)
8.用电安全。针对丰门辖区工商贸企业安全用电实际,开展夏季用电安全专项检查。强化排查整治力度,着力构筑安全用电防范屏障,进一步规范电工作业行为,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措施,有效防范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工商贸行业用电安全形势平稳可控。(街道安监所与消防站牵头,双屿供电所、各片区等单位配合)
(二)消防安全领域
1.高层建筑。(1)保障消防通道畅通。由城西房管所牵头,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施划消防车道明显标识,标注消防通道;由街道消防站牵头落实无物业管理的高层建筑、住宅小区或使用管理单位的消防车道、通道的施划。要组织物业服务企业、有关管理单位和业主、住户全面清理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间内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车,确保疏散通道畅通,要加强避难层(间)、配电房等区域的日常管理,不得占用或堆放杂物;电缆井、管道井要进行严密封堵。(2)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对于消防设施损坏的,街道消防站督促业主单位通过提取专项维修资金、动用经营性收入等方式及时落实资金、增配修复,确保消防设施功能完好率达到100%。(3)规范消防安全管理。街道消防站、各片区要对高层建筑进行全面清查,建立完善高层建筑基础信息库和“一楼一策”整改方案。推动每栋高层建筑明确楼长,公共建筑明确消防经理人,并按照要求设置微型消防站。城西房管所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24小时2人值班制度。全面推进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确保2018年年底前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率达到100%。要积极应用“智慧消防”手段,推广“智能预警、智慧用电、智慧用水”技术,利用科学技术提高抗御火灾的水平。(4)加大整治曝光力度。鞋都派出所、城西房管所、街道消防站、各片区等单位要分别按照自身职能,采取“物业口头告知→街镇、部门书面督改→新闻媒体曝光”的方式,严厉打击、集中曝光一批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物业服务企业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城西房管所要进行约谈、曝光,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2.居住出租房、民房及合用场所。(1)全面巩固整治成效。对已掌握的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开展“回头看”,整改和管控新增场所;持续开展登记备案工作,落实动态清单管理;对城乡集中连片居住出租房,推行“旅馆式”管理。开展民房消防安全“三清三查”工作,重点清理楼院疏散楼梯等公共区域堆放可燃杂物,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督促整改消防设施损坏、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等问题;对60岁以上老人独居的场所,建立排查督改花名册,全部落实管控措施。(2)全面完成改造提升。加快工作进度,完成居住100人以上(或设置50个房间以上)出租房的标准化改造、备案审批及整改提升;完成居住10人以上出租房和合用场所的技术改造;完成居住30人以上出租房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和智能火灾预警系统的安装。要重点抓好居住出租房及合用场所防火分隔、电气线路改造、“漏保”装置和感烟探测器安装等措施的落实。居住人数10人以上(含100人)和不满足二级耐火等级(例如砖木结构、木结构等)的居住出租房,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气瓶,要全面落实液化石油气气瓶电能替代措施(“气改电”)。(3)加大执法打击力度。按照《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城区消防行政执法委托工作方案的通知》(温鹿政办〔2017〕110号)要求,积极运用执法手段,加大对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的查处和打击力度。(3)开展出租房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结合丰门实际,制定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及“四无”生产经营单位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开展集中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