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各社区、相关职能站所:
为切实规范消防安全工作机制,巩固历年隐患整治成效,提升基层火灾防控水平,确保大南辖区消防安全形势保持持续稳定,根据市、区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在辖区开展消防安全大巩固大规范大提升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要求,在2017年“七大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等工作基础上,全面规范消防安全工作机制,巩固隐患整治成效,切实提升辖区火灾防控水平,确保大南辖区火灾形势保持持续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规范消防安全工作机制
1.规范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机制。认真对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及时落实具体措施,进一步明确消防工作岗位职责和问责办法。严格落实各科室、各社区、相关职能站所消防工作职责,规范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2.规范消防工作实体化运作机制。各科室、各社区、相关职能站所要明确分管负责人,确定联络人员。按照常态督查、定期通报、动态考核、科学研判、联合督办的工作机制开展日常工作。街道根据工作实际,将组织各社区网格员、消防带线人员、相关职能站所负责人等开展轮岗轮训。
3.规范重大火灾隐患挂牌机制。要按照“应挂尽挂”的原则,对存在重大的区域(单位)分类分级实施挂牌整治。
(二)巩固火灾隐患治理成效
4.巩固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隐患治理。(1)严格登记备案。持续按照“房东申报、资质证明、网格检查、街道审核”要求,做好居住出租房登记备案工作,并实时录入网格化系统。(2)规范改造提升。按照《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城区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温鹿政办发明电〔2017〕158号)要求,实施居住出租房备案审批及整改提升。(3)强化执法打击。相关职能站所要依法打击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尤其是加大对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5.巩固高层建筑隐患治理。(1)落实隐患督改。要进一步完善高层建筑基础信息库,对存在消防设施隐患的高层建筑,应立即启动应急备用维修资金,投入整改;对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综合运用政府挂牌督办、行政执法、重点约谈、媒体曝光等手段,倒逼隐患整改,确保2018年年底前所有高层建筑自动消防设施保持有效运行。(2)强化部门协作。城管办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推动将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等服务事项纳入物业服务合同内容,强化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交警要依法查处在设有明显划分标志的消防车道和登高面违规停放车辆、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大南行政执法中队要强化对瓶装燃气的源头防控,杜绝瓶装燃气进入高层建筑;南门派出所要依法查处高层建筑内违规使用瓶装燃气的行为。(3)规范日常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24小时2人值班制度。落实好专职经理人和“楼长”制度,鼓励每栋高层公共建筑聘用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人员担任消防安全经理人,每栋高层建筑应明确1名“楼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