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镇)社会事务办、区级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慈善法》,大力弘扬慈善文化,鼓励慈善先进典型,营造浓厚慈善氛围,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第一届“鹿城慈善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范围
主要是1984年自我区建区以来,全区范围内在赈灾、扶贫、扶老、救孤、济困、助残、优抚、助学、助医以及支持文化艺术、环境保护等公益慈善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机构。
每名候选对象原则上只能参加一类奖项的评选。
二、评选奖项设置
设五类奖项:个人捐赠奖10个,机构捐赠奖15个,优秀义工奖20个,优秀志愿者团队奖10个,优秀慈善工作者10个,总共65个以内的优秀团队、个人。
以上评选名额均为最高限额。
三、评选基本条件及依据
1、个人捐赠奖:捐赠款物数额较大或捐赠款物数额有限但事迹特别突出、影响深远的个人。主要依据个人1984年我区建区以来至2018年11月30日期间捐赠款物数额,参考个人资产规模和本人多年参与慈善的事迹等情况。
2、机构捐赠奖:捐赠款物数额较大或捐赠款物数额有限但事迹特别突出、影响深远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主要依据机构1984年我区建区以来至2018年11月30日期间捐赠款物数额,参考机构资产规模和机构履行社会责任等情况。
3、优秀义工奖:长期以来提供公益慈善等各类义工服务,事迹特别突出,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义(社)工、志愿者。主要根据1984年我区建区以来至2018年11月30日期间,义工服务行为及事迹的感召力和示范性等。
4、优秀志愿者团队奖:长期以来提供公益慈善等各类义工服务,事迹特别突出,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志愿服务团队。主要根据1984年我区建区以来至2018年11月30日期间,志愿服务团队的受益群体和社会影响力等。
5、优秀慈善工作者:政府部门中促进推动鹿城区慈善事业发展的个人。主要根据1984年我区建区以来至2018年11月30日期间参与慈善的事迹。
各参选者有关慈善活动的照片、音像资料,在申报时一并提供。
四、组织机构
成立第一届“鹿城慈善奖”评选领导小组。
组 长:叶肖华
副组长:陈黎华
组员:区纪监委、组织部、宣传部、人社局、民政局分管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民政局。
同时成立评选委员会,评委由来自区级部门、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学术机构、新闻媒体等机构的代表和专家以及热心慈善事业的个人组成。
五、评选程序
(一)申报
符合条件的鹿城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直接向区民政局自荐,参加相应奖项的评选;也可以向区民政局推荐符合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相应奖项的评选。区民政局对接收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核,统一汇总后报至评选委员会遴选。
区级政府部门、人民团体、群众组织及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可以向区民政局自荐,参加相应奖项的评选;也可以向区民政局推荐符合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相应奖项的评选。
符合申报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到鹿城民政网下载相关表格,申报材料截止至2018年12月30日。
(二)初审
区民政局确定拟推荐候选对象,在征询纪监、公安、法院、银监等相关部门意见后,向评委会办公室进行推荐。
(三)复审
评委会对推荐候选对象进行评议,投票确定候选慈善工作优秀团队、个人名单,提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相关媒体进行为期1周的公示。
(四)终审
公示结束,慈善工作优秀团队、个人名单报请区人民政府作出决定。
六、授奖方式
对获得第一届“鹿城慈善奖”的个人、集体等,由区政府印发通报并授予奖牌证书。
七、有关要求
各参选者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本),请汇总后于2018年12月30日前报送至第一届“鹿城慈善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郑亮 刘琰
联系电话:88349883 88826133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洪殿北路128号
电子邮箱:58263267@qq.com 。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鹿城区民政局
2018年12月14日
附件1:
第一届“鹿城慈善奖”个人捐赠奖申报表
一、候选人基本信息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民族: | |||||||||||||
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手机: | |||||||||||||
地址: | 电子邮箱: | 备注: | ||||||||||||||
二、个人捐赠信息(单位:万元,时间1984年建区至2018年11月30日,可自行加页) 捐赠总额: 其中捐赠现金(含有价证券): 捐赠物资折价: | ||||||||||||||||
捐赠时间 | 捐赠现金 | 捐赠物资折价 | 接收方 | 捐赠用途 | 是否减 免税 | 凭证编号 | ||||||||||
历年捐赠总额(单位:万元,时间截至2018年11月30日): 其中捐赠现金(含有价证券): 捐赠物资: | ||||||||||||||||
三、从事慈善工作(在慈善组织工作或从事慈善文化传播、慈善理论研究)简历 | ||||||||||||||||
时 间 | 单位及职务 | 工作内容 | 证明人 | 证明人联系方式 | ||||||||||||
工作成果(可根据内容自行加页) | ||||||||||||||||
时 间 | 成 果 | 成果概况 | ||||||||||||||
四、主要贡献和荣誉 | ||||||||||||||||
请另附事迹材料,文字要简练精美,字数在1000字左右。有故事情节的需详述,可附照片和影像材料,以便电视展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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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清单1、身份信息材料;2、个人捐赠凭证复印件,含捐赠收据、捐赠合同、捐赠协议书等(复印件或扫描件);3、个人照片及参加慈善活动照片,提供格式为JPEG电子版格式,单张照片不小于1M;4、荣誉表彰证明、媒体报道等相关的证书、图片、音像资料(光盘或视频文件)等。 以上证明材料,根据实际提供纸质材料或电子版本,最好能两种同时提供。 | ||||||||||||||||
自荐人/被推荐人承诺: 本人自荐/同意参与“温州慈善奖”评选,承诺所有信息及证明材料真实可信。
盖章:
时间: |
推荐机构承诺: 本机构承诺对所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推荐机构(盖章): 联系人:
时间: 联系电话: | |||||||||||||||
区慈善总会意见:
(盖章):
时间: |
区民政局意见:
(盖章):
时间:
|
本表格一式二份,纸质表格和电子文本一起提供
附件2:
第一届“鹿城慈善奖”机构捐赠奖申报表
一、机构基本信息 | ||||||||||||
名称: | 所在地: | 成立日期: | 法定代表人: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鹿城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uchengqu/20210529/106345.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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