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局机关相关科室:
为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机制,促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布局、合理配置、科学组合,提供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基本的法律服务权益,根据省厅《关于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浙司〔2013〕92号)的文件精神,2015年我局建立了八家公共法律服务站,今年鉴于区域调整,经研究决定在我区重新调整公共法律服务站,各公共法律服务站和站长名单如下:
鹿城区五马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 林鸿麟
鹿城区大南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 胡晓雅
鹿城区滨江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 林艳华
鹿城区蒲鞋市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 夏微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