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居、相关站所:
春节将至,针对烟花爆竹春节销售旺季特点,为有效遏制各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区应急办通知精神指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区开展2019年烟花爆竹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温鹿安办〔2019〕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滨江辖区开展烟花爆竹联合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标
依法查处非法、违规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活动;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规范执行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管理等制度;督促企业合法经营烟花爆竹产品,杜绝非法产品、“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杜绝经营单位违规经营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确保节日公共安全和烟花爆竹燃放安全。
二、检查主要内容
(一)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一是严厉查处非法私制烟花爆竹行为。对查获的非法生产活动要从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原料来源和烟花爆竹产品销售等方面进行追踪调查,做到发现一家,查处一家。二是加大对非法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烟花爆竹市场的监督检查,坚决打击非法市场,对查获的非法产品要追查产品来源,并配合相关单位积极做好调查取证及后续处置工作。
(二)规范经营企业行为
一是规范经营单位行为。严格检查批发经营企业执行流向登记管理制度等情况,在源头上阻止非法、违规产品流入市场。依法检查经营企业违规经营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情况,严格专业燃放类产品经营管理。加大对烟花爆竹储存、保管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防零售单位从事批发和私设仓库等行为。二是开展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加强对烟花爆竹流通领域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依法监督检查工作,坚决杜绝假冒伪劣产品流入我区市场。对查获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批发经营企业和零售单位进行通报、媒体曝光。
(三)落实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
一是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的禁放、限放管理,积极推动制定城市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依法确定辖区内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规格。二是切实加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自觉遵守禁限放政策,积极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燃放的良好氛围。三是切实加强对非法燃放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对烟花爆竹燃放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和禁限放区域的巡逻执法和守卫看护力度,严肃查处违反禁限放政策特别是个人燃放专业燃放类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伤人等事故和扰民问题的发生。
三、检查形式和时间安排
(一)检查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