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滨江办〔2019〕109号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滨江街道办事处
关于公布滨江街道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各科室:
为学习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一步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两强三提高”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2年)的通知》(温鹿政发〔2018〕92号)的决策部暑,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提升依法行政决策能力,在各科室上报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基础上,经街道研究同意,决定编制《滨江街道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予以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策执行程序。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街道领导班子会议审议。
二、决策目录施行动态管理。根据2019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调整情况,及时新增或调整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决策后期跟进。决策实施满一年,承办科室、片区工作组应当按规定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向街道作出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