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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鹿城区2020—2022年重点文化
旅游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为科学编制《鹿城区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规划三年行动计划》,充分发挥文化旅游产业重点项目的引领带动作用,努力提高我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2022年重点文化旅游项目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原则
(一)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
在我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中具备引领带动、典型示范或重要支撑作用,能够支撑“十三五”规划完成及“十四五”规划项目谋划的重点文化旅游项目。
(二)符合政策和规划要求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文化旅游产业政策,能够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2.符合三大规划要求(区域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
(三)项目基本确定或成熟
项目类别包括续建项目、新建项目和策划项目三类:
1.续建项目:在建、尚未完工、或提升类文化旅游项目;
2.新建项目:须在2020年底前达到预可研程度,项目名称、功能定位、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投资主体、责任单位、资金来源、建设时序等项目要素基本确定;
3.策划项目:列入各街道、镇招商计划,基本确定投资主体和建设内容,处于规划编制或策划阶段的文化旅游项目。
(四)符合规模要求
项目总投资额原则上须在1000万元以上,新兴文化旅游业态项目可适当放宽。
二、报送范围
1.文化旅游类:旅游景区、度假区、主题公园,特色小镇、特色商业街区,旅游综合体、城市商业综合体,大型文化体育设施,研学基地、红色旅游基地;
2.乡村旅游类:乡村振兴示范带、A级景区村、田园综合体、现代农业园区(基地);
3.产业融合类:体育旅游项目、康养旅游项目、文化创意园区、工业旅游基地;
4.基础设施类:大型酒店、民宿、餐饮设施,涉旅类道路、景观提升等基础设施项目;
5.其他涉旅项目。
三、填报要求
1.建设性质分为:新建、续建、策划三类;
2.建设地点为项目所在街道、镇;
3.建设内容和规模为项目基本建设内容简介;
4.项目进度安排包括2019年—2022年逐年项目进度计划安排;
5.责任单位为投资建设主体主管政府或部门。
6.请各单位于7月9日(下周二)下班前将2020年—2022年重点文化旅游项目计划表(附件)电子版报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蒋爱华;
联系电话:88030197 13676775567(665567);
电子邮箱:24296994@qq.com。
附件:鹿城区2020年—2022年重点文化旅游项目计划表(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