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所、委、大队、中心:
根据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七大攻坚战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区两级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七大攻坚战文件精神,进一步打好道路交通治理攻坚战,狠抓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2019年6月至11月,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专项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范围
全区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和销售经营者。重点整治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原辅材料进货验收、成品出厂检验、生产条件保持为重点环节;开展电动自行车在市场流通领域的专项监督抽查,加强对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等产品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实物质量,持续保持发证时的生产条件,严格把控好电动自行车的质量安全。
三、组织领导
为保障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区局成立了以卢更生局长为组长,章军副局长、倪祖平副局长为副组长,质量发展与监督管理科、标准计量与合格评定科、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量发展与监督管理科,主要职责为指导、协调、督促落实各项工作。
四、治理内容
(一)开展摸底调查
各市场监管所充分利用企业登记库、日常巡查、市场反馈等,完善本辖区电动自行车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底数,建立企业台账和档案,实施动态管理。
(二)加强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