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蒲办〔2019〕9号
关于印发《蒲鞋市街道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基层站所:
现将《蒲鞋市街道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蒲鞋市街道办事处
2019年1月23日
蒲鞋市街道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
专项检查行动方案
春节将至,针对烟花爆竹春节销售旺季特点,为有效遏制各类非法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办国办通知精神指示,深入贯彻落实省应急管理厅 省公安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市场监管局《转发应急管理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浙应急〔2018〕7号)、《关于在全区开展2019年烟花爆竹联合执法检查的的通知》(温鹿安办〔2019〕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特制定如下专项检查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督促、指导各单位依法查处非法、违规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活动;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规范执行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管理等制度;督促企业合法经营烟花爆竹产品,杜绝非法产品、“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杜绝经营单位违规经营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确保节日公共安全和烟花爆竹燃放安全。
二、主要检查内容
(一)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一是严厉查处非法私制烟花爆竹行为。对查获的非法生产活动要从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原料来源和烟花爆竹产品销售等方面进行追踪调查,做到发现一家,坚决查处取缔一家。二是加大对非法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烟花爆竹市场的监督检查,坚决打击非法市场,对查获的非法产品要追查产品来源,并积极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对合法经营单位从事非法活动的,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直至吊销有关证照。三是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追刑力度。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116号)要求,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