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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防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市人民防空指挥部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人民防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进我区人民防空指挥部常态化建设,结合机构改革成员单位职能调整,对区人民防空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平时职责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温州市鹿城区人民防空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平时职责和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防空指挥部
2019年7月19日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防空指挥部及其办公室
成员单位平时职责和工作制度
为加强全区人民防空战备建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民防空建设和发展重要指示精神,以铸就坚不可摧的护民之盾、建设强大巩固的现代人民防空体系为目标,按照“军地联合、精干高效、平战一体、常态运行”建设原则,根据省、区人民防空指挥部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职责。
一、区人民防空指挥部平时职责
区人民防空指挥部是平时组织全区人民防空战备建设的重要机构。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区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人民防空战备建设;研究审议人民防空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推进人民防空建设平战结合、军民融合工作,协调解决人民防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对各地、各成员单位落实人民防空战备建设情况进行督查考评;组织全区人民防空军事斗争准备检验评估和人民防空实战化演训。
二、区人民防空指挥部指挥长平时职责
指挥长领导全区人民防空战备建设工作。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区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推进全区人民防空战备建设;协调解决人民防空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区人民防空军事斗争准备检验评估。
三、区人民防空指挥部副指挥长平时职责
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工作。主要职责:指导各街镇、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人民防空建设发展规划、计划和地方性法规政策;研究全区人民防空战备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军事斗争准备检验评估和人民防空实战化演训;传达和落实指挥长指示、要求,完成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区人民防空指挥部办公室平时职责
区人民防空指挥部办公室是区人民防空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各街镇、各成员单位开展人民防空战备建设;拟制人民防空指挥部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计划;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全区人民防空战备建设情况,并提出决策建议;总结推广各街镇、各成员单位人民防空战备建设经验做法,做好先进典型宣传工作;承办指挥部会议会务工作,督办会议决定事项;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和联络员培训;承办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区人民防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平时职责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领导下开展人民防空战备建设。
(一)区委宣传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宣传中央、省委、区委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各街镇将人民防空宣传纳入社会公益宣传范畴;协调人民防空先进典型宣传报道;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建立战时舆情管控机制;指导各街镇拟制人民防空政治宣传计划。
(二)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将人民防空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配合区住建局(人防办)做好重要经济目标管理体制工作;支持行业主管部门编制实施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规划;在项目审批中落实人防工作要求。
(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人防部门编制分管领域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战术技术标准,指导目标单位落实人民防空防护建设要求。负责人民防空无线通信、警报网所需的保障;指导各县拟制人民防空无线电频率保障计划。
(四)区教育局。指导学校开展人民防空教育工作;会同区住建局(人防办)指导各街镇统筹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建立完善人民防空教育基地。
(五)区科学和技术局。指导人民防空领域科研工作,推动人民防空科技创新;牵头组织人民防空领域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会同人防部门编制分管领域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战术技术标准,指导目标单位落实人民防空防护建设要求。
(六)区公安分局。指导督促各街镇做好交通、治安视频监控等信息共享;指导做好人民防空数据信息系统及互联网安全等网络安全防护工作;负责人民防空演训相关的城区管控、人口疏散交通管制等保障;指导各街镇人民防空治安专业队伍建设;指导各街镇拟制人民防空社会治安、城区管控、交通管制等计划。
(七)区民政局。会同区人防部门指导人民防空志愿服务组织建设和管理。
(八)区财政局。根据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将区本级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承担人民防空工作必需的经费列入部门预算;指导各街镇财政部门将人民防空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指导各街镇拟制人民防空经费保障计划。指导本部门所属重要经济目标单位落实人民防空防护建设要求,依托目标单位应急救援力量组建人防应急救援队伍,并开展演训。
(九)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配合区人防部门指导各街镇依据区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人民防空规划,并依法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配合区人防部门制定人民防空规划管理办法和标准规范;指导各街镇把人防建设要求纳入规划条件;指导各街镇拟制人民防空测绘和地理信息保障计划。
(十)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提供人民防空所需的生态环境和核辐射环境监测等环境信息资料;会同人防部门编制分管领域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战术技术标准,指导目标单位落实人民防空防护建设要求;指导各街镇拟制人民防空核辐射应急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