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公安(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现场会精神和王双全副省长在全省公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加强“最多跑一地”在公安信访领域探索和实践,推进县级公安信访融入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公安信访“最多跑一地”工作的通知》(浙公网传〔2020〕42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通知。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整合力量资源,大力推进公安信访五项工作机制建设,优化一窗受理,集成方法手段,强化科技支撑,积极融入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全面推进公安信访“最多跑一地”,构建温州公安信访现代警务新模式,有效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治导向。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的组织领导体制,引领和推进各方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和社会治理,着力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县域社会治理效能。
坚持民本导向。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方便群众办事、解决群众困难的新需求,让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领域享受更多的获得感。
坚持目标导向。紧密围绕新时代公安工作任务、发展要求与目标定位,优化整合资源,更加注重社会协同治理,更加注重联合调处,更加注重信访解决、提供公共服务的主动性、协同性,切实发挥公安机关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坚持效果导向。对标“实用、实体、实战、实效”要求,树立创新意识、标杆意识、品牌意识,统筹谋划、精心实施、科学管理、争创一流,实现社会治理资源从物理整合到有机融合,社会治理力量从单线作战到合成作战,为实现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支撑。
三、总体目标
2020年6月底前,全市县级公安信访室全部入驻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信访超市)。通过完善运行机制,整合力量资源,推进公安信访和矛盾纠纷“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提升新时代公安信访工作专业化、法治化、信息化水平,实现“总体访量降,初次化解升,北京去人少,县级接访多,重大活动安”的信访工作目标。
四、主要内容
2020年,全市公安信访“最多跑一地”改革的主要内容是“融入一个中心、建立五项机制、抓好三项基础工作”。积极融入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整合力量、集成手段,是公安信访“最多跑一地”改革的关键环节;落实信访诉求“代办帮办”、信访问题“民情民访”、信访纠纷“警调访调”、信访事项“快办督办”、信访处置“联勤联动”等五项工作机制,是实现公安信访“最多跑一地”改革的重要举措;加强信访队伍建设,推进信访信息化建设、规范信访业务办理是提升公安信访“最多跑一地”效能的基础工作。
(一)主动对接,积极融入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
1.县级公安机关要加强同党委政府、政法委以及相关部门的汇报沟通,主动对接,落实场地、设备等硬件和信访窗口建设规范。各地纳入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后,均应当配备不少于1间专用的公安接访室,以确保公安内网接入安全。科信、警保等部门要落实好进驻后的公安网电脑、驻地外链路授权访问公安网、远程视频接访等相关设施装备的配备。
2.县级公安机关要统筹落实警力进驻,切实加强进驻后的公安信访窗口规范化建设,发挥公安机关在矛盾纠纷化解方面的独特作用。要将能承担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社会治理事件的协调办理和风险研判协调指挥等职责的民警调配进驻到县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督察、经侦、治安、刑侦、法制、交管等部门要全力做好协作配合,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要求,随时派员开展接访化解工作,推动公安信访和矛盾纠纷“一体化办理”,实现公安信访问题“一地访”“当地访”。
3.推进内部信访改革,实现原公安信访窗口功能转变。融入信访超市后,原有的公安信访窗口不再开展日常接访工作,原信访接待场所要以信访代办点形式暂予保留,用于对来访群众的解释引导、咨询、疑难信访案件“1+X”(信访加相关警种)约访会商、局领导约访以及重大节点值班局领导接访等。为方便信访件审批、案件会商、信访问题责任倒查、维稳情报会商等工作的开展,保障信访工作效率,信访部门办公场所可仍保留在县(市区)公安局内,亦可将信访部门办公场所整体迁入信访超市,探索信访业务工作新模式。
(二)加强制度建设,融入大信访格局
1.加强信访诉求“帮办代办”,实现群众少跑路。各地要将矛盾纠纷化解的网络和机制下沉,公安机关内部(原信访场所)、派出所、警务室分别设立代办点,完善信访帮办代办机制,做好前端预警预防调处工作,真正实现让群众少跑路、不跑路。推动信访兼职代办员队伍建设,可物建律师、镇村干部、“乡贤”、治安积极分子等为公安信访帮办员,借力当地党委政府“1+5”全域信访代跑制,积极融入政府大信访格局,实现代办资源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