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CLCD72-2019-0003
各金融单位驻鹿机构:
现将《2019年度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支持鹿城区经济发展业绩考评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9年11月13日
2019年度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支持
鹿城区经济发展业绩考评实施细则
为鼓励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加大对鹿城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改善金融管理和服务,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更好地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根据《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支持鹿城区经济发展业绩考评奖励办法》(温鹿金融办﹝2019﹞30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制定《2019年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支持鹿城区经济发展业绩考评实施细则》。
一、参评对象
银行业金融机构参评对象以鹿城支行作为牵头行(交通银行以信河支行作为牵头行),考核数据统计口径为各银行在鹿城辖区范围内的所有支行(包括分行营业部),未成立鹿城支行的由温州分行牵头。当年新设的商业银行不参加考核奖励。
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参评对象为入驻鹿城辖区的证券业金融机构温州分公司、保险业金融机构驻鹿支公司和财务公司等。当年新设机构,不参加考核奖励。
地方金融组织参评对象为在鹿城辖区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典当行,当年新设的地方金融组织不参加考核奖励。
二、工作考评标准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考评标准
银行业金融机构考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贷款、企业融资服务、金融风险化解、工作衔接、重点工作加分项和负面清单,具体考评内容及计分方法见附件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评单位取消评奖资格:
1.在金融运行过程中,由于未及时采取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措施,发生群访群诉事件,导致辖区金融不稳定的情形;
2.机构班子成员涉嫌重大违纪、经济犯罪、刑事案件的情形;
3.机构工作人员和雇佣经纪人,扩大产品收益宣传,以欺骗、违规手段招揽客户、营销产品,造成投诉较多、恶劣影响或群体性事件的;
4.提供虚假资料的。
(二)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考评标准
保险业金融机构考评内容主要包括:稳定增长、经济补偿、工作衔接、合规经营和其他项目,具体考评内容及计分方法见附件2。
证券业金融机构考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融资、企业股改、企业挂牌、企业上市、服务企业和合规经营具体考评内容及计分方法见附件3。
财务公司考评内容主要包括:业务开展、工作衔接和其他项目,具体考评内容及计分方法见附件4。
(三)地方金融组织考评标准
小额贷款公司考评内容主要包括:监管评级、业务考核、工作衔接和加分项,具体考评内容及计分方法见附件5。
融资担保公司考评内容主要包括:业务开展情况、工作衔接和其他项目,具体考评内容及计分方法见附件6。
典当行考评内容主要包括:监管评级、业务考核、工作衔接和扣分项目,具体考评内容及计分方法见附件7。
三、考评结果的运用
(一)考评结果公布。对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支持鹿城区经济发展业绩考评先进单位以及若干名银行业金融机构专项工作突出单位由区政府发文予以公布,并由区金融办向其上级单位发函。
(二)奖金分配。由区财政安排100万元作为考评专项奖励金。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具体奖励如下:按照考核总得分进行排名,按排名顺序取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7名,分别给予12万元、6万元、3万元的现金奖励;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具体奖励如下:按照考核总得分进行排名,评出特殊贡献奖2名,各给予5万元现金奖励;地方金融组织的具体奖励如下:按照考核总得分进行排名,评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典当行等考核优秀奖各1名,分别给予5万元现金奖励。
(三)专项工作突出单位。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置企业融资服务、制造业融资服务、金融风险化解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等各类工作突出单位若干名,并对获得专项工作突出单位予以公布。
(四)公款竞争性存放挂钩。银行业考评结果指标作为公款竞争性存放的重要依据。
四、考评工作组织实施和纪律
(一)明确考绩责任。区金融办与区财政局依据《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支持鹿城区经济发展业绩考评奖励办法》和本细则,认真审核把关,汇总评分,其结果需报区政府审批。
(二)突出过程管理。各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应按照考评奖励评分标准于2020年1月8日前向区金融办报送相关考评表及其他考评材料。
(三)严肃考评纪律。考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按要求报送相关数据和材料;考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严格考核程序和考核标准,做好相关考核和督查工作;考评结果出现失误的,要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并扣除责任单位一定的工作绩效考评分数。
附件:1.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鹿城区经济发展业绩考评表
2.保险业金融机构支持鹿城区经济发展业绩考评表
3.证券业金融机构支持鹿城区经济发展业绩考评表
4.财务公司支持鹿城区经济发展业绩考评表
5.小额贷款公司支持鹿城区经济发展业绩考评表
6.融资担保公司支持鹿城区经济发展业绩考评表
7.典当行支持鹿城区经济发展业绩考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