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机关各科室,下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实施工作的通知》(温财会〔2019〕570 号),《鹿城区财政局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评价工作的通知》(温鹿财监〔2019〕153号)要求,为规范我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健全内部控制机制,组建内部控制机构,保障我单位各项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内部控制决策机构(内控领导小组)、内部控制工作小组、内控牵头部门、内部控制监督部门,具体组织名称、成员构成、职能职责规定如下:
一、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分工
组长: 周驰
副组长:徐建斌、梁建峰、陈峰、戴志光、黄旋旋、于秀勇、朱震东
成员: 黄彦、吴伟、张嘉健、李建鹏、吴舒展、张开忠、曹红昌、汤念丹、翁家金、陈超、李健、叶渊斌、何健、高锋、陈俨浩
其主要职责为:确立内部控制政策,审定重大风险和重要业务流程的管理制度及内控机制,部署内部控制的重大事项和管理措施;完善内部控制工作具体方案,按规定落实内部控制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内部控制工作情况,审议风险事件定级和责任追究建议,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加强内部控制工作的监督指导。
领导小组组长负总责。领导小组各副组长根据分管工作,落实、督促、完善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根据部门职责提出、推进、落实好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工作。
二、内部控制工作小组及分工
为更好开展内部控制工作,成立内部控制工作小组,组长为徐建斌,副组长为陈峰,下设六个具体工作小组,在领导小组和内部控制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1、预算控制小组:财务中心负责人为组长,各科室(中心、站所)负责人为成员。
2、收支业务控制小组:财务中心负责人为组长,各科室(中心、站所)负责人为成员。
3、采购控制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为组长,各科室(中心、站所)负责人为成员。
4、资产控制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为组长,各科室(中心、站所)负责人为成员。
5、建设项目控制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为组长,各科室(中心、站所)负责人为成员。
6、合同控制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为组长,各科室(中心、站所)负责人为成员。
三、内部控制牵头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