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0 年)>;的通知》(浙法联办〔2020〕3号)、《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温鹿政发〔2018〕108 号)等规定要求,决定编制《鹿城区民政局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予以公布。
列入目录清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目录实行动态管理,需新增、变更目录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