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鹿城区在建工程参建单位:
现将《鹿城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9日
鹿城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治理百日攻坚
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治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浙江省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浙安委〔2020〕10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5+5”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全市“大建大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铁锤”4号行动方案》(温住建发〔2020〕4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巩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铁锤”行动成果,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坚持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并重、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并重、深化建筑业改革与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重,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构建质量安全长效机制,创平安工地、建满意工程,全面提升工程安全生产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治理百日攻坚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攻坚行动),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明显提升,逐步完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预防机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到2020年底,确保全区建筑工程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工地标准化作业创建率超过100%。
二、重点任务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特别是要强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主体责任。构建以法定代表人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层级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持续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执法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责任单位停业整顿,暂扣、降低、吊销相关资质证照等行政处罚,公示企业不良信用信息。
(二)强化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
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强化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持续开展专项整治,严格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实施。监理单位要开展监测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督巡查和工程验收;第三方监测单位方案编制、开展监测。开展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治理。加大对高处作业现场人防、物防和技防,强化作业人员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加大劳动者个体安全防护保障措施。加强安全投入保障,积极推广应用定型化、装备式地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开展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督促施工企业排查风险点、落实管控措施,形成“一项目一册”。严格关键岗位持证上岗,治理懒散蛮乱等陋习。
(三)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强化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完善网格化监督机制。转变“保姆式”监管方式,将重点从现场实体防控和查找纠正现场隐患向企业安全生产行为管理和发现解决管控机制漏洞转变,从根本上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强队伍建设,保障监督机构人员、经费和车辆。推进监管体制机制创新,提高监管执法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推行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现场公示制度,提高监督管理效能。推广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安全巡查。
(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