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镇、区防指成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理念,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汛防台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0〕9号)和《关于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浙防指办〔2020〕4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小流域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
一、加强责任落实,明确防御工作职责
1.落实基层防御主体责任。山洪灾害防御主体责任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街镇要切实强化山洪灾害防御责任意识,逐级落实责任制,明确山洪灾害区级部门责任人、乡级防汛责任人、乡级包片责任人、村级防汛责任人、山洪灾害预警员和人员转移责任人具体职责任务。按照区包乡、乡包村、村包户、干部党员包群众的网格化“包保”责任制体系,把山洪灾害防御责任落实到乡镇、村居、住户。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各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及时发布预警,按照预警等级和预警范围,及时组织可能受山洪灾害影响人员的安全转移。村(居)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做好本村和本单位人员的转移工作。
2.完善山洪灾害防御机制。构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防指)指挥协调,区水利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机制。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负责梯田上的高标准农田、粮食功能区的维护和整治提升,提高农田防灾减灾能力,组织编制山洪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区域识别、山洪灾害预警指标设定,负责山洪灾害防治工程措施建设技术审核和监测预报预警,负责提供降雨预报和监测信息,协同做好预警工作;区应急管理局组织推进应急避灾安置场所建设,统筹做好应急抢险救援等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鹿城分局负责地质灾害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提供地质灾害风险和预警信息;区公安分局负责秩序维护和交通管制,协助做好人员强制转移;区住建局负责山洪灾害风险区村居建房质量安全监管和危旧房治理改造;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辖区内受损、中断公路的紧急抢修、抢通工作;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提供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队人员信息,指导旅行社的旅游团队有序撤离;通信运营企业做好山洪区域通信保障,根据需要,组织发送应急预警短信;其他部门和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