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社区、辖区部门站(队)所:
为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民房、居住出租房及合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切实扭转“小火亡人”多发频发态势,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现就开展民房、居住出租房及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深入推进民房、居住出租房及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整治突出问题隐患,实施硬件改造提升,强化智慧防控措施,健全监管常态化、管控智能化的群防群治体系,有效化解辖区消防安全重点领域重大风险,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
二、整治重点
(一)居住出租房。严格落实居住出租房及合用场所消防安全“十个一律”“五项改造提升”措施,对照《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附件1)进行排查整治,突出抓好3层及以上“通天房”式居住出租房。重点围绕逃生措施、智能报警、防火门等开展改造提升。
(二)合用场所。严格落实居住出租房及合用场所消防安全“十个一律”“五项改造提升”措施,对照《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附件2)进行排查整治,突出抓好物理分隔不到位、疏散未独立设置的合用场所。重点围绕防火分隔、疏散条件等开展改造提升。
(三)民房领域。紧盯耐火等级低的全木或砖木结构和1990年以前建造的“两类民房”和“通天房”式民房,重点整治电气火灾隐患及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行为等。
三、整治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各社区、绣山派出所、南浦派出所及物业管理单位,按照“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原则,组织开展民房、居住出租房和合用场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6月下旬,各社区开展一次居住出租房和合用场所交叉检查,严格按照整治标准,逐项开展检查。6月20日前,对全部在册民房、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100%完成复查排查,建立“隐患、时限、责任”三张清单,逐一推进整改。7月10日前,完成30人以上“通天房”式居住出租房整治提升,完成40%物理分隔不到位或疏散未独立设置的合用场所整治提升,完成50%民房领域整治提升;8月10日前,完成10人以上“通天房”式居住出租房整治提升,完成80%物理分隔不到位或疏散未独立设置的合用场所整治提升,完成75%民房领域整治提升;8月31日前,完成3人以上“通天房”式居住出租房整治提升,完成100%物理分隔不到位或疏散未独立设置的合用场所整治提升,完成100%民房领域整治提升。
(二)全面开展大巡防大巡查。各社区要组织基层站所、全科网格、平安巡防队伍等基层力量或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在重点时段对民房、居住出租房及合用场所集中区域开展巡防巡查,重点检查前期已配置的“四要件”是否过期、设置位置是否合理,合用场所防火门是否常闭,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等。依托“安居码”搭建出租房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出租房线上动态监管。将“两类场所”智能终端设备全部接入消防管控“秒响应”平台,对于高预警频次的场所(区域)落实针对性检查,并通过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及时响应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