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队、所:
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规定,在分局各单位上报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基础上,经分局集体研究,现编制《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并公开后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对决策目录施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任务增加变更等调整情况,及时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三、列入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如需制订规范性文件,还需履行制订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
四、承办部门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五、决策实施后,承办部门应当及时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名称 | 重大 行政 决策 主体 | 承办 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计划 完成 时间 | 是否 履行 公众 参与 | 是否 履行 听证 程序 | 是否 履行 专家 论证 | 是否 履行 风险 评估 | 是否 履行 公平 竞争 |
1 | 蒲鞋市派出所建设项目 | 鹿城区公安分局 | 警务保障处 | 2021年12月底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2 | 鹿城区公安分局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 鹿城区公安分局 | 指挥中心 | 根据《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制定此预案。 | 2021年6月1日前 | 是 | 否 | 是 | 是 | 否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鹿城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uchengqu/20210529/105801.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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