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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部门站所、村、相关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建立完善山洪灾害预警应急反应机制,最大限度降低山洪灾害带来的不利影响,现将《鹿城区山福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鹿城区山福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温州市鹿城区山福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8日
鹿城区山福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山洪灾害是指山丘区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为规范山洪灾害防御程序,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应急工作,确保科学、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导则》《浙江省防御洪涝台灾害人员避险转移办法》《浙江省山洪灾害预警管理办法》《鹿城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山福镇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编制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避、抢、救相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具有可操作性;坚持落实行政首长防汛责任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山福镇范围内山洪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江河洪水、山洪地质灾害防御以及由洪水导致出现水库出险、堤防缺口等重大险情应急处置。
1.5 预案执行与修订
本预案自批准之日起执行,应根据山洪灾害防御情况适时修订。
2 基本情况
2.1 自然地理
山福镇位于鹿城区西北部,东与藤桥镇相邻,北与与永嘉县桥下、桥头隔江相接,西与丽水市青田县相连,南与瓯海区泽雅镇交界。镇政府驻地距鹿城区中心约21公里,全镇总面积77.8平方公里。
2.2 河流水系
山福镇境内属瓯江水系,主要有荫溪等溪流组成主要水源网络,水系发达,河道曲折,河谷狭窄,河床陡峻,坡降大,洪水暴涨暴落,为典型的山区性河流。
2.3 山洪灾害成因
山福镇多山,位于浙南山区,属亚热带海洋季风区,四季分明,雨量丰沛。冷暖空气交汇,易形成梅雨天气,总降雨量大,洪水总量也大。易受台风影响,台风伴随着强风和暴雨,易引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加上人类活动的破坏,如基础设施建设时的切坡、削坡等影响地质环境的工程措施,使得原始地貌被破坏、原处于平衡状态的山坡变成失稳山坡,水土流失加剧,并伴随着山洪进入河道。
此外,人们对山洪灾害的认识和了解不够,在溪边乱倒、乱建、乱挖等现象随时发生,以致束窄河道,严重影响河道的泄洪能力,加剧山洪灾害。
山洪灾害致灾原因包括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两个方面。其中,自然因素主要指降雨因素和地质地貌因素,社会因素主要指人类经济社会活动的影响。山福镇镇山洪灾害的主要成因有:
(1)强降雨是触发山洪灾害的直接因素和激发条件
山福镇降水量时空分布不均,年际、年内变化很大、历时短,但是强度大,局部地区会造成严重的洪水、泥石流灾害。
(2)地形地貌是山洪灾害发生的物质基础和潜在条件
流域内山谷狭长,河段弯曲,河床纵坡陡急,容易造成山洪暴发,并引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3)不合理的人类活动加剧山洪灾害的发生
为了发展经济,山丘区频繁的进行资源开发和建设,人类活动对地表环境产生了剧烈扰动,导致甚至加剧了山洪灾害。
3 组织体系
3.1 组织机构
镇级山洪灾害防御管理组织主要按镇、村二级建构,鹿城区防汛防旱指挥部进行领导与业务指导。
山福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由镇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统一领导和组织。镇防指指挥长由镇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副镇长担任,镇级各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镇防指下设综合调度组、信息报送组、监测预警组、人员转移组、抢险救援组、后勤保障组等6个工作组。
山福镇内各行政村成立的村级防汛防台工作组,领导和组织本村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各村负责人任组长、副组长,下设监测预警小组、人员转移小组、抢险救援小组和后勤保障小组。各行政村防汛防台工作组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在各行政村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中确定。
3.2 工作职责与分工
3.2.1 镇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指挥:负责全镇山洪灾害防御全盘工作,检查督促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及各级职责的落实;根据山洪预警汛情的需要,有指挥调度、发布命令,签发调集抢险物资器材和全镇总动员等指挥权。
副指挥:负责山洪灾害危险区的监测和洪灾抢险,随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险情动态;落实指挥发布的防御抢险等命令,组织群众安全转移、避灾救灾;负责灾前灾后各种应急抢险、工程设施修复等工作。
综合调度组:负责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沟通联系和综合协调;负责汇总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动态,发布灾情及有关信息。
信息报送组:负责收集和整理区防指、气象、水利等部门单位与监测预警组的各种信息,及时掌握暴雨、洪水预报、滑坡、泥石流、水库堤防运行情况等信息,为镇防指提供决策依据。
监测预警组:负责监测辖区内水雨情站点水位、雨量等信息,收集水利工程、危险区及沟谷河道水位,泥石流沟、滑坡点的位移等与山洪灾害相关的资料,并把监测到的山洪灾害信息,及时报镇防指和上级山洪灾害防御有关部门。及时掌握监测成果,按预案规定发布预警信息。
人员转移组:按照镇防指和上级指令,或根据辖区内的雨量、水位及地质灾害监测数据判断,若出现立即转移的监测值,按预案负责组织危险区域群众转移,并做好人员安置工作。
抢险救援组:负责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和抢险队伍、物资的调配,根据险情、灾情,组织抢险救援。
后勤保障组:做好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物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等;指导和帮助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和恢复重要基础设施。
鉴于上述各工作组人员每年可能有变动,为此,规定每年汛前对工作组人员信息进行更新,并登记造册上报上级山洪灾害防御部门。
3.2.2 村级防汛防台工作组
组长:全面负责本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
副组长:落实组长发布的人员转移和抢险指令,重点负责本村山洪危险区人员转移和抢险救灾工作的组织协调。
监测预警小组:负责本村水位尺、雨量筒的监测;村域范围内水利工程的安全巡查,负责山洪灾害危险区的巡查。根据组长命令发布人员转移信号,并向山福镇防指报送水雨情监测信息。
人员转移小组:在预警信号发布时,负责通知危险区内居民转移到指定安置点,协助行动不便的人员,确保每一户转移到位、不回流。
抢险救援小组:负责出险后工程抢险和解救被洪水围困人员工作,没有险情时协助人员转移组做好人员转移工作。
后勤保障小组:负责保障抢险物资、设备供应等后勤保障工作,并做好转移人员基本生活保障。
4 监测预警
4.1 监测内容及要求
监测预警组组长抓好监测工作,组织组员做好雨量监测、水位监测工作,采用自动监测和简易监测相结合的手段,获取实时可靠的监测数据,并及时将结果上报区防指、区水利局,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提供依据。
4.2 预警启用时机
(1)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相关责任人应引起重视,布置监测预警人员上岗。当预报或发生的降雨接近或将超过临界雨量值时,应发布暴雨预警信息;
(2)当上游水位急剧上涨,将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人员应立即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
(3)当出现泥石流、滑坡等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征兆时,监测预警人员应立即发布预警信息;
(4)当水库或山塘发生溃决性重大险情时,应及时发布相关预警信息。
4.3 预警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