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直属机构、中队,局属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温鹿综法发〔2019〕81号)等规定要求,经研究,决定更新编制《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予以公布,特此通知。
附件: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12月31日
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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