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了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快速、准确地获取浙江银监局系统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银监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辖内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南。
一、公开原则
浙江银监局及派出机构公开政府信息遵循下列原则:
(一)公正、公平、便民;
(二)有利于维护金融稳定,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合法、稳健运行,保护存款人和其他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保守国家秘密。
二、主动公开
(一)信息的分类。
浙江银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以主题分类法为主,共分为11个大类,分别是:
1.工作职责及机构设置;
2.工作人员廉洁自律;
3.规范性文件;
4.监管统计数据及相关信息;
5.人事任免、录用;
6.行政事业性收费;
7.政府集中采购;
8.行政许可;
9.突发公共事件处理;
10.举报办法和途径;
11.规定公开的其他信息。
具体信息可参见浙江银监局编制的《浙江银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的方式。
浙江银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以下载体发布:
1.公众媒体;
2.局机关一楼大厅电子触摸屏;
3.广域网和城域网;
4.其他方式发布,如信息刊物、政务公开宣传栏、金融知识宣传资料等。
(三)公开的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浙江银监局及派出机构政府信息,制作或获取该信息的部门,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本单位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进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保密审查工作,并将审查通过的政府信息提交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对外发布,确保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在浙江银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之外,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银监局申请获取其他银行业监管方面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浙江银监局及各派出机构;
受理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1∶30,14∶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浙江银监局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路187号;联系电话:0571-87189900;邮编:310001。
(二)受理程序。
1. 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浙江银监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填写《浙江银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申请人可以到浙江银监局信访接待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申请人书写有困难的可以提出口头申请,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
2.《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电话号码、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
(2)所需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等相关线索;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
3. 申请的处理。
浙江银监局及各派出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表》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要求申请人更改、补充;对于申请要件完备的申请,研究是否受理。能够当场答复的,应该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如需延期答复,应当经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期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具体答复如下: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