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县住建局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浙安委明电〔2014〕5号和《衢州市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衢市安〔2014〕7号)、《龙游县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龙安委〔2014〕07号)等文件要求,从2014年9月2日开始集中时间全面开展建筑工程领域 “六打六治”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既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执法监督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执法检查活动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共检查了47个项目,共检查出364个问题,发放整改通知书28份,其中责令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现场抽取钢材63组,经检测61组合格,2组不合格。
检查了企业29家、监理企业1家;外地施工企业16家,监理企业14家。重点检查了企业对工程项目的监管情况,各项制度落实情况、企业运行情况(企业经营场所、机构设置、机构人员、管理台帐、备案资料、市场行为)等情况;共检查了47个在建工程施工、监理企业项目部人员配置、人员上岗情况等情况。
二、主要成效。
(一)施工现场检查情况。
1、增强了法律意识。
各方主体增强了施工许可等法定程序管理意识。大多数在建设项目均按规定办理了施工图审查、质监、安监、施工许可审批、建筑节能评估和审查等手续,质监、安监、施工、监理企业等部门同时加大了对建设法定程序是否到位的检查力度,初步形成了部门联动管理检查机制,强化了办证意识,提高了办证率。
2、承发包管理有所好转。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实行发包制度得以落实,建设单位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和施工单位违法分包、转包、超资质承揽业务等情况得到有效控制。
3、安全生产管理有所提升。
各企业都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大多数企业配备专职安全员(持证上岗),制定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款专用,文明施工程度有了提高,特别是城区工地施工场内道路硬化率较高,防护设施、起重机械检测、高大支模架等管理有了进一步提升等方面。
4、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有所提高。
严格执行了施工图审查制度,落实和执行了有关工程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实行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送检的材料、构配件大多数按规定的检验批送检,工程实体质量水平有所提高。
5、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均应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双方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6、建筑工程监理全覆盖。
建筑工程、市政建设工程等工程都实行了监理,监理单位依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建筑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周期和建设资金方面代理建设单位客观、公正地实施监督,有的实行旁站制度,监理单位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及时发现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并责令其整改,效果明显。
7、在施工、监理企业主要人员上岗率提高。
施工企业、监理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即项目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五大类人员上岗率有所提高。
(二)企业检查情况。
1、企业监管项目情况:18个企业监管项目比较规范,实行了企业领导带班等制度。特别是本地企业:泰宇建设、培华建设平时加强项目的管理,专业技术管理人才比较多,企业员工责任心强,企业领导带班等制度上执行和落实的比较好,并且各项制度执行上充分得以体,领导现场检查的照片、检查表、检查意见等资料都很整齐;外地企业:浙江锐信建设领导带班制度执行比较到位,领导检查记录比较清楚,其他企业以包代管现象较为为严重。
2、企业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与内部各科室和各项目部责任制全部签订到位的20家;企业与内部各科室责任制有20家; 企业与项目部签订的有18家;企业没有责任制签订的4家。
3、企业运行情况
(1)2014年有10家企业没有在建工程项目;有19家企业有在建工程项目。房建企业:泰宇建设、创宇建设、万明建设、欧骏建设等企业在前四位;市政企业:宏业建设、天泓建设、千叶建设、吉祥建设在前四位。专业企业:通衢水电、通途交通、环达交通在前三位。
(2)办公场所和内设机构情况:5000平米以上的有1家;3000-5000平米以上的有3家、1000-3000平米以上的有5家;1000以下至500平米有5家;300-500平米的有4家;100-300平米有9家;100平米以下的只有1家。内设机构齐全的有20家;一般的有3家;没有内部机构的有3家。
(3)从业人员在岗情况:有28家全部在岗;有28家半数在岗;有16家三分之一在岗;有2家全部不在岗。
(4)设备仪器情况:有17家很齐全;有8家比较齐全;有4家不齐全。
三、主要问题。
1、在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
(1)部分施工企业对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监管不够到位,安全责任不够落实;
(2)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不够;
(3)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不能及时传达到项目部;
(4)执行安全标准不够到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能严格执行相应的保护要求,配电箱设置不规范;
(5)有的脚手架搭接不够规范,特别是悬挑脚手架不够规范,剪刀撑延伸不够到位;
(6)“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不够严;
(7)安全通道、作业棚搭设不够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