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了确保龙游县2014年公共租赁房(廉租房)实物配租工作的顺利进行, 根据龙游县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充分体现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经11月7日龙游报公示,特制订本摇号、分房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摇号、分房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按批次分别摇号分房的原则;
(三)采取二次公开摇号,直接确定配租房号,当场签字确认的原则。
二、房源区域
房源区域:莲湖家苑小区6号楼、8号楼和向阳家苑小区。
三、摇号顺序。
(一)第一批次: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至二级肢体、视力、智力精神残疾的残疾人员或年龄在70周岁(1944年9月10日前出生)以上的申请户。
(二)第二批次:1-2人的申请户。
(三)第三批次:3人及以上的申请户。
采取二次摇号的形式,第一次由工作人员统一按公示顺序号摇出配租顺序号,第二次按配租顺序号由申请人采取随机摇号形式自行直接确定配租房号,并当场签字确认。
四、摇号、分房相关规定:
(一)摇号要求:经公示后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对象,以户为单位参加摇号,因场地原因,每户确定一人进场,并由申请人亲自参加摇号;申请人无法亲自参加摇号,必须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中一名家庭成员参加摇号;委托书须经所在社区签署确认意见,报住建局房管处核定确认后参加摇号。
(二)身份核实:摇号开始前,需要对参加摇号人员的身份进行核实,参加摇号人员必须出示身份证、户籍本、低保证、残疾证、委托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分房原则:
1、第一批次: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中有70周岁(1944年9月10日前出生的)以上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至二级肢体、视力、智力、精神残疾的残疾人员,安排二层(含二层)以下中小户型房源,摇取相对应配租房号后,并当场签字确认。(其中储藏室已作统一配置,不另行选择)
2、第二批次:按照人均保障面积规定,人口数1-2人的,在中小户型房源中摇号,摇取相对应配租房号后,并当场签字确认。(其中储藏室已作统一配置,不另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