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龙安监党组〔2014〕11号
关于印发《开展“阳光工程”建设深化年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大队(园区、东华中队):
《开展“阳光工程”建设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现予印发,请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龙游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
抄送:县纪委监察局(纠风办)
龙游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印发
开展“阳光工程”建设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关于深化“阳光工程”建设的部署要求,根据《关于开展“阳光工程”建设深化年活动的通知》(龙纪发[2014]24号)文件精神,按照“三转”要求,切实加强执纪监督,保障“阳光工程”建设的深化落实。结合安监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为目标,按照“部门全覆盖、事项全公开、过程全规范、结果全透明、监督全方位”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安监系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让权力在阳关下运行;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人民监督权力,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我县“两化引领、实干项目”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积极开展安监系统“阳关工程”建设深化年活动,努力做到清权彻底、晒权透明、用权规范、督权到位。
1、清权彻底。按照《关于转发〈关于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龙纪发[2012]10号)、《龙游县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工作方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对本局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梳理、清理并确定权力清单,按职权分解、流程再造的要求制定权力运行图。并对在龙游县阳光工程网上公开的重点事项进行再梳理明确,制定相应的公开制度和管理办法。
2、晒权透明。局行政权力目录、安全生产领域重点事项做到及时在网上政务大厅、局门户网站、“阳光工程”专题网站等平台公开。与企业和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特别关注的重点事项,通过广播电视、电台、报纸、刊物、宣传小折页和局(党务政)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进行深入公开。“三公”经费按规定的要求、主体、时间、形式和内容公开。通过公开透明晒权,保障群众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