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深化“阳光工程”建设的总体部署,根据《关于开展“阳光工程”建设深化年活动的通知》(龙纪发[2014]24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阳光工程”建设深化年活动,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利运行体系为目标,按照“部门全覆盖、事项全公开、过程全规范、结果全透明、监督全方位”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人民监督权力,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二、工作任务
(一)清权彻底。局属各单位、科室要按照《关于开展“阳光工程”建设深化年活动的通知》(龙纪发[2014]24号)文件、《龙游县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工作方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对本单位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梳理、清理并确定权力清单,按职权分解、流程再造的要求制定权力运行图。各有关单位要对在阳光工程专题网上公开的重点事项重新进行梳理明确,并制定相应的公开制度和管理办法。
(二)晒权透明。局属各单位、科室行政权力目录、有关单位“五水共治”工作、阳光执法工作、项目进度、资金分配与管理以及民生领域重点事项要及时在住建局门户网站平台公开。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群众特别关注的重点事项,还要根据实际通过电视、报纸、公开栏张贴等方式进行深入公开。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按规定的要求,主体、时间、形式和内容公开。
(三) 深化党务政务公开。抓好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党员定期评议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规定的落实,不断深化党组织党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和省、市县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按照权力分类、名称等项目编制职权目录和运行流程图,对人、财、物、事和涉及民生的权利事项向社会全面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推进保障房阳光公开。继续全面实行保障房建设、分配、管理信息公开,做到项目建设情况公开、申请条件公开、申请程序公开、保障房源公开、分配过程公开及分配结果公开。强化全程监管,建立健全准入、退出和后续管理机制,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及时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退出住房保障。
(五)推进征地拆迁阳光工程。继续深入治理征地拆迁方面的突出问题,强化对征地拆迁的监管,严格被征拆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公开征地和拆迁的补偿标准、实物指标、工作程序、补偿结果、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加快建立新的房屋征收补偿制度,切实推进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