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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教育局文件
龙教基〔2015〕293号
龙游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工作和寒假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衢市教基﹝2015﹞145号﹚精神,为做好2015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工作和寒假活动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寒假及新学期开学时间
2015学年第一学期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定于(腊月二十二)结束,学生﹙周五﹚放假离校,教师(腊月二十三)离校。2015学年第二学期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定于(正月十六)开学并上课,教职工应提前到校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学前教育机构参照执行。
普高学校按照《衢州市教育局关于适应高考招生改革统筹安排普通高中课程教学及2015学年学段制的通知》(衢市教基〔2015〕61号)安排,中职学校可参照执行。
二、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工作
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各校要安排好期末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自觉规范办学行为。不得以复习备考之名挤占非考试学科课时,不得任意挤占学生活动时间,不得随意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不得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
2.客观公正评价学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各校要按照新课程理念认真做好学生期末评价、鉴定工作,学生评语要全面反映学生学习和成长过程,并能激励学生不断进步,避免公式化、教条化。各校要完善学生评价办法,准确、客观地对学生进行多元评价。
3.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完善学校档案工作。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有关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学籍相关手续,提醒需转学学生在规定时间办理转学审批。普通高中年级学额已满的,一律不得再转入或挂靠。学籍管理员应在学期结束前登录学籍系统,做好本学期学籍信息的扫尾工作,做好省中小学电子学籍系统“学生成长档案管理”中成绩、评价等信息的录入工作。系统将于腊月二十八自动进行学期升级。
4.认真做好本学期工作总结和新学期工作计划。各校要对照期初制定的工作计划,检查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认真做好总结。要尽早制订下学期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理清工作思路,强化措施保障。
三、科学安排好寒假期间的各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