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龙游县气象局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精简工作报告
县府办:
按照《龙游县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精简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单位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精简工作,经与县法制办及行政服务中心沟通,现已完成第一阶段自查清理任务,清理结果于月18日经局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清理前(个) | 清理后(个) | 清理比例 ( %) | ||
行政许可审批 | 非行政许可审批 | 行政许可审批 | 非行政许可审批 | |
3 | 4 | 3 | 0 | 57.14 |
清理前(个) | 清理后(个) | ||||||
行政许可审批 | 非行政许可审批 | 行政许可审批 | 非行政许可审批 | ||||
154号文件内 | 154号文件外 | 154号文件内 | 154号文件外 | 154号文件内 | 154号文件外 | 154号文件内 | 154号文件外 |
3 | 0 | 4 | 0 | 2 | 1 | 0 | 0 |
二、清理过程
1、内部清理情况
保留2个行政许可事项,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气象资料核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这2个行政许可事项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来设定,对于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民生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
取消1个行政许可事项,天气预报、警报信息传播核准。浙依组办函〔2013〕45号文件要求取消,调整为公共管理与服务事项。
取消1个非行政许可事项,施放低空漂浮物资质认定。浙依组办函〔2013〕45号文件要求下放设区市气象主管机构审批。
调整2个非行政许可事项。施放低空漂浮物作业许可,浙依组办函〔2013〕45号文件给予下放县级气象主管机构,调整为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防雷设施年检,调整为公共管理与服务事项。
取消1个非行政许可事项,施放气球资质年检,浙依组办函〔2013〕45号文件要求设区市气象局实施。
- 上一篇:气象部门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
- 下一篇:气象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