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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民政局文件
龙民〔2016〕48号
龙游县民政局2016年度信息报道工作考核办法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民政信息宣传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奖励机制,不断提高全县民政信息宣传质量和水平。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二、任务指标
以市、县局网站采用信息数量作为各科室、直属单位任务数,同时,把月度总结计划列入任务指标。宣传报道组以县“两办”、市级刊物和省以上采用信息为任务数。
三、报送规范
各科室拟写的信息,首先由本科室负责人签字后,由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签发,由宣传报道组报送相关单位。直属单位报送的信息,由宣传报道组负责审签和报送。负面信息报道须由分管领导和局长签发后,方可由宣传报道组报送。
其中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刊登的信息,经上述流程,信息管理人员进行编辑,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和分管信息领导审批以后方可刊登;涉及县以上领导的图片信息,需经局主要领导审定。
四、工作要求
1.建立组织。成立局宣传报道组,组长由江水清同志担任,吴长兵同志任副组长,组员吴敏、张秀、徐欢、方思艺、陈兴荣等同志组成,宣传报道组负责信息稿件的汇总整理及《龙游民政》、龙游民政网、龙游民政微信公众号等信息的编写,并向国家、省、市民政系统和县“两办”报送信息。
2.计篇标准。各科室、直属单位统计数量,以单位或个人署名为准,单篇多人署名,且人员为不同单位的,篇数计算相应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