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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龙政办发〔2016〕11号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龙游县2016年度无偿献血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6年度全县无偿献血工作,确保全县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推进无偿献血工作的健康、稳步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衢州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及《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衢政办通〔2016〕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16年度无偿献血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1.医疗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努力实现全县无偿献血总人次与常住人口总数之比达到1.22%以上(按献血1次计算1人次);
2.一次献血300毫升(含300毫升)以上比例达到75%以上;
3.鼓励动员公民多次、定期捐献单采血小板等成分血;
4.完成全年下达任务数。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对无偿献血的认识。
无偿献血事关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息息相关,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公益事业,也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大力推进公民自愿无偿献血,切实加强血液安全管理,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工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积极做好无偿献血的动员、组织协调和预约安排工作,确保我县临床用血的需求。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献血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