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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等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

2021-06-07 龙游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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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龙政办发〔2017〕135号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公开”

纳入办文办会等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提高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龙游县“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工作制度》《龙游县社会公众代表列席政府会议制度》《龙游县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31日

龙游县“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工作制度

深化推进行政机关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根本要求,关系到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大局。各乡镇(街道)、部门要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围绕群众关切的政府信息和政务服务事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清单编制工作,明确各领域“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着力推进“五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精神,深化推进行政机关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政府公开透明度和工作效率,结合工作实际,现制订落实“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工作制度。

一、落实到办文程序

(一)公文起草。各乡镇(街道)、部门拟制公文时,必须在公文拟稿单上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送审稿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公文,应当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对拟不公开的政策性文件,报批前应先送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审查。部门起草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部门起草的政策文件送审稿起草说明中没有明确的公开属性建议的,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县政府办公室可按规定予以退文。

(二)公文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策文件,印发时应当注明“此件公开发布”字样。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政策文件和其他公文,按照办理答复依申请公开的相关规定予以公开。

(三)政策解读。政策文件制定时,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步公开相关的政策解读材料。

二、落实到办会环节

(四)方案确定。各乡镇(街道)、部门在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之前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应一并附上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的说明。

(五)公开范围。涉及重大民生事项和社会公众利益的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全体会议、政府专题会议。县政府部门涉及重大民生事项和社会公众利益的专题会议。

(六)公开方式。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和社会公众利益的会议,应当通过电视(网络)直播、邀请社会公众代表列席、新闻报道等方式予以公开。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或其他可以广泛公开的重要会议,行政机关应积极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三、全面深化推进“五公开”

(七)全面推进决策公开。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执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和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强政府决策透明度。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八)全面推进执行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方案)确定的重要事项做好公开,尤其是公开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执行到位。各乡镇(街道)、部门都要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也要向社会公开,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推进执行公开。

(九)全面推进管理公开。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行政监管情况公开,公开民生资金等分配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公开行政机关设置、职能、办事程序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文件、会议,探索适应基层特点的标准化、规范化公开方式。

(十)全面推进服务公开。继续加强行政服务中心体系建设,推进实体政务服务中心与网上办事大厅融合发展,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深化公开服务事项目录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发布办事指南,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网上办理程序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信息,并及时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内容准确一致。不断深化行政审批管理体制改革,简化优化办事流程,通过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十一)全面推进结果公开。各乡镇(街道)、部门都要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的落实情况,加大对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推进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公开,重点公开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方面事项,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增强结果公开的可信度,以工作实绩取信于民。

(十二)本制度由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龙游县社会公众代表列席政府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增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的科学性、民主性,推进政府相关会议公开,提高政府重大决策过程的社会公众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社会公众代表包括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学者、利益相关方代表、市民代表、媒体人士等人员。

第三条  社会公众代表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综合素质,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和较高的参政议政热情;

(二)为人正直,公正无私,善于谏言,有一定的群众基础,能够代表广大群众的意愿;

(三)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相应的民主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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