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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龙政办发〔2017〕113号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游县城乡农贸市场
改造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龙游县城乡农贸市场改造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7日
龙游县城乡农贸市场改造升级三年行动计划
(2017-2019年)
为进一步落实2017年省政府十大民生实事之一的放心农贸市场创建,推动我县农贸市场软硬件改造升级,加快城镇化、改变集镇和城区面貌,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衢州市委第七次、龙游县委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示范一批、新建一批、规范一批、改造一批、论证一批”的总体思路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通过新建和改造提升、综合治理,促进城乡农贸市场硬件提档、管理升级,全面达到《浙江省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 592-2015)的要求,使我县农贸市场成为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环境优美、购物方便、食品安全、群众满意的购物场所。
二、改造对象及目标
2017-2019年完成县域范围内所有农贸市场(包括无证农贸市场)的改造升级。建制镇、乡政府所在地原则上要求配建有一家农贸市场,农贸市场改造升级要达到以下标准:
(一)城区农贸市场。通过改造升级,达到浙江省三星级以上文明规范市场标准,其中新增四星级以上市场 2 家。具体区域:龙洲街道、东华街道、经济开发区。
(二)乡村农贸市场。通过改造升级,全部达到浙江省二星级市场标准,其中建制镇所在地农贸市场要达到三星级标准。对暂不具备配建农贸市场的乡所在地和乡镇撤并后的村民集聚点,可探索采取配置村街(社区)菜店或国资经营的连锁菜店(或流动菜店)方式弥补乡村农贸市场的短板。具体范围:各乡镇(街道)政府所在地,以及乡镇撤扩并后仍保留有集聚功能的原乡镇驻地。
三、实施步骤
农贸市场改造升级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部署阶段(2017年 8月 31日前)。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开展辖区农贸市场调查摸底,全面了解辖区内农贸市场现状,掌握其数量、分布、举办单位、面积、摊位数、经营户数、利润收入及立项、土地、规划、建设、消防、名称登记等审批情况,摸清底数,提出分类处置的建议意见及理由。同时,认真梳理汇总调查摸底情况,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按照分类处置原则,科学合理地确定“五个一批”名单,并制定本辖区农贸市场改造升级行动方案。
(二)分类推进阶段(2017 年 9月至 2019 年 7 月)。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召开辖区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动员会,部署工作、落实责任,制定“一场一策”和工作计划表,按照“五个一批”的要求,力争通过三年时间的努力,促进辖区农贸市场面貌彻底改观。
1.示范一批。按体量和区域的划分,分别打造一批城区核心农贸市场、社区小型农贸市场、乡镇农贸市场硬件建设和长效管理的标杆市场,探索创建“智慧市场”,引领全县农贸市场转型升级;
2.新建一批。根据农贸市场布局规划要求,考虑居民区的功能配套、人口密度、辐射范围等因素,新建、迁建一批农贸市场(村街、社区菜店),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新建、改建的农贸市场要适当提高规划起点、抬高建设水平、严把管理要求,确保市场建设、长效管理到位。
3.规范一批。通过补办手续、规范管理、健全制度,达到满足群众日常基本需求的定位,对设施较好,功能较齐备的无证农贸市场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后按照二星级标准进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