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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龙政办发〔2017〕108号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发
龙游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发龙游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1日
龙游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遏制疫情扩散蔓延,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安全,推动“两美龙游”创建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科学防治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7﹞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科学防治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7﹞38号)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的通知》(林造发﹝2014﹞10号)文件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基本方针,遵循“属地管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类施策、综合防治”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监测体系,落实防治责任,实施科学防治,严格检疫监管,全力控制我县松材线虫病疫情,努力为“两美龙游”创建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重要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18-2020年工作目标:一是建立完备的疫情监测、监管和除治体系,疫情监测覆盖率和疫木安全处理率均达100%;二是全县枯死松树数量逐年减少25%;三是三年内基本拨除旧疫点,不发生新疫点。
三、工作措施
(一)科学划分治理区域
根据我县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结合松林分布和区域特点等因素,将全县划为重点除治区和重点预防区。
重点除治区:已确定发生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湖镇镇、小南海镇、模环乡和社阳乡。
重点预防区:是未发生疫情的所有乡镇(街道)。
(二)科学开展疫情除治
1.全面开展疫情监测。一是健全县乡村三级监测体系,按一乡一村至少1人的标准落实疫情监测人员,充分发挥村级护林员作用,将责任分解到山头,落实到人;在疫点乡镇(街道)重点村聘用松材线虫病防治协管员,协助疫情监测和除治工作。二是积极培育社会化服务主体,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开展松材线虫病监测工作。三是每年春秋两季开展一次松材线虫病疫情调查,健全枯死松树登记台帐,详细记录枯死松树地点、数量、抽样和清理情况,落实枯死松树追踪制度,严防疫木外流。
2.彻底清理枯死松树。每年10月至翌年3月是枯死松树集中清理时间。各乡镇(街道)要组织专业队统一开展枯死松树清理工作,并在规定期限内将伐除的枯死松树运到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疫木安全利用定点企业)统一焚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