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龙民〔2017〕39号
关于对2016年度临时救助等救助资金使用
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掌握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工作情况,切实加大救助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根据我局的统一安排,从6月5日起为期5天对15个乡镇(街道)有关2016年度临时救助(春节送温暖)等救助资金开展了相关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度全县共下拨临时救助、自然灾害救助等救助资金410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8万人;春节送温暖资金112.8万元,救助1500户。经检查:2016年度15个乡镇(街道)使用救助款674.65万元(包括各乡镇历年结余资金)。春节送温暖资金都按照规定的发放程序、时间要求,送放到困难群众手中。总的来看,自县政府《龙游县临时救助实施办法》》(龙政办发〔2016〕119号)文件出台后,各乡镇(街道)基本能按照规范的程序实施发放,手续较齐备,并向县民政局报送了发放清册。具体情况:
(一)高度重视,自查到位。各乡镇(街道)对这次检查工
作高度重视,在接到下发的《关于开展临时救助等救助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龙民〔2017〕29号)文件后,严格按照通知精神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
(二)台帐资料,比较齐全。大部分乡镇(街道)台帐比较完善,审批审核手续比较齐全。如龙洲街道、东华街道、横山镇、湖镇镇等乡镇(街道)都已整理成册,并且做到台账及信息输入同步,台帐反映的救助款物拨入、支出或发放明细一目了然,每批次下拨款物的文件后附着相应的分配方案、各村发放名单,名单中都有救助对象签字或盖章。会计凭证中反映的救助款发放,手续完备、审批严格,每笔经费严格按照民政助理员审核、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审批的程序进行发放。
(三)对象明确,救助公开。通过入户调查,大部分乡镇(街道)将低保、五保和低保边缘户确定为救助对象,领取的救助款金额与乡镇(街道)发放台账一致,检查中未发现挪用、截留、克扣等问题。如有的行政村对救助款物发放通过村两委集体讨论并形成会议记录,同时进行公示,确保救助的公平、公正,使救助款物真正使用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中。
(四)科学发放,程序到位。15个乡镇(街道)的临时救助都采用货币直接发放到户及社会化发放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龙洲街道、东华街道、小南海镇、罗家乡、石佛乡社会化发放较多,在采用货币直接发放到户的都会有相关照片或二人以上送达的相关记录。
(五)资金安全,管理规范。各乡镇(街道)都设立专账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二、存在问题
通过此次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能贯彻落实民政救助工作相关政策,拨付资金账目清楚、规范,救助款拨付手续完备,资金使用严格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但在具体的政策落实、资金使用上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救助对象确定不到位。个别村级组织评议制度落实不够、受助困难群众公示不及时,在对象确定过程中不够严格,没有相关的讨论会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