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龙民〔2017〕43号
关于组织在乡残疾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
短期疗养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优抚对象关怀,提升优抚对象的光荣感和荣誉感,积极组织参与“关爱功臣,永葆光荣”系列主题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拥军优属政治氛围,根据《民政部关于建立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制度的意见》(民发〔2014〕52号)和浙江省民政厅《关于深入开展“关爱功臣,永葆光荣”系列活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三属”、在乡残疾军人或其它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短期疗养时间安排:2017年07月13日至17日,共5天。07月13日(星期四)上午7:30点到县清水湾大酒店报到,统一集中乘车前往嘉兴疗养院。
二、短期疗养参加对象:享受民政部门生活补助残疾抚恤金的全县在乡残疾军人、三属或其它重点优抚对象。部分民政助理员带队(横山镇王津宏、溪口镇张渭水、詹家镇吴羽、大街乡朱征平、模环乡廖成军)负责管理工作。
三、短期疗养地点:浙江省荣军医院。
四、短期疗养内容:根据浙江省荣军医院安排。
五、几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