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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游县水产养殖保险技术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各相关科室:
根据《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中国水产学会关于印发 <水产养殖保险技术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农渔技学[2018]2号)文件精神,我县被列为水产养殖保险技术服务试点县,为顺利开展试点工作,现将《龙游县养殖保险技术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内容组织实施。
龙游县水利局
2018年4月16日
龙游县水利局办公室 2018年4月16日印发
龙游县水产养殖保险技术服务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中国水产学会关于印发 <水产养殖保险技术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农渔技学[2018]2号)文件要求,龙游县水利局为顺利开展水产养殖保险技术服务试点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试点工作总体要求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我县水产技术推广机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提高水产养殖业的抗风险能力和渔民收入的稳定增长。完成我县全年水产养殖互助保险指标,并形成一套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开展水产养殖保险技术服务工作典型模式。
二、试点工作内容
(一)、试点开展水产养殖保险种类、数量
1、保险种类模式。淡水鱼类保险、龟鳖类保险。设计养殖养殖模式包含池塘循环水养殖模式、标准池塘养殖模式、普通土塘模式、山塘养殖模式和稻田综合种养模式。
2、参与保险养殖户数量和投保金额:2017年度保险金额60万元,其中省级补助30万元、市级资金6万元,县级资金12万元,养殖户自筹12万元。参保养殖户23户,投保面积2703.98亩,总保额1124.95万元,品种涉及四大家鱼、鲫鱼、鲤鱼、锦鲤、光唇鱼、台湾泥鳅、生态鳖等。
3、2018年度保险金额20万元,其中省级补助10万元,县级资金4万元,目前投保工作开展中。
(二)、试点工作原则
1.渔业主管部门指导。由我县渔业主管部门指导我县水产保险技术服务试点工作有序开展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