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龙政办发〔2018〕30号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
清明节期间烟花爆竹“双禁”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8 年春节、元宵期间,我县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以下简称“双禁”)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进一步巩固“双禁”工作成果,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节日期间平安稳定,为今年年底逐步实现全县域烟花爆竹“双禁”目标打好基础,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清明节期间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双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