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龙政办发〔2018〕98号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龙游县第二轮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大力推进“减证便民”,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72号)要求,县级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第二轮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最大限度精简和优化各类证明(证照、证件、法律文书除外),深入创建“无证明县”。根据前期各职能部门证明事项清理情况,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清理结果
在今年3月对外公布的192项证明(取消23个、共享50个、替代88个、保留31个)基础上,参照省法制办公布的252项省级证明目录,全面开展第二轮证明事项梳理,确保无死角、不漏项。通过全面梳理,共清理证明230个(清单见附件),其中:取消76项、共享54项、替代77项、保留23项。通过“砍掉一批、共享一批、替代一批、代跑一批”方式,落实干部代跑代办兜底服务机制,让老百姓不用提交证明,实现县域体制内“无证明”。
二、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