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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龙政办发〔2018〕97号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游县
2018年度乡镇(街道)农业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龙游县2018年度乡镇(街道)农业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5日
龙游县2018年度乡镇(街道)农业工作考核办法
根据龙游县委〔2018〕49号关于印发《2018年度龙游县乡镇(街道)分类争先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结合农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考核内容:
(一)中心工作
1.农产品质量安全(2分)
考核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完成情况,实行百分制考核,根据最终考核按要求折算得分计入县综合考核。(详见附件1)
2.土地确权(2分)
考核乡镇(街道)土地确权工作完成情况,实行百分制考核,根据最终考核按要求折算得分计入县综合考核。(详见附件2)
3.消除经济薄弱村(2分)
考核乡镇(街道)消除经济薄弱村工作完成情况,实行百分制考核,根据最终考核按要求折算得分计入县综合考核。(详见附件3)
4.生态循环与品牌农业(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