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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游县“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1-06-07 龙游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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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龙政办发〔201890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龙游县“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龙游县“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828

(此件公开发布)

龙游县“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8年“五水共治”(河长制)工作要点》(浙治水办发〔201815号)《衢州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衢政办发〔201854号)等文件精神,以巩固和提升水环境质量为目标,乘势而为高水平推进全县“五水共治”,切实解决“反复治、治反复”问题,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部门牵头、属地负责、难易结合”的要求,围绕“污水全收集、管网全覆盖、雨污全分流、运维全常态、污染全管控、水质全达标”的建设标准,以建制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为单位,以居民小区类、工业园区和其他类为单元,全过程、全系统、全方位的治理提升。通过全面推进截污纳管,新、扩建污水处理设施,使县域内各级河道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河库水生态安全保障进一步提升。到2020年底,实现县域内城区、建制镇及开发区达到“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目标,并通过省市验收任务。

二、工作重点

(一)彻底排查

要“点、线、面、网”结合,以建制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为单元,对辖区内所有排污单位、居民小区情况进行地毯式排查,重点检查城中村、城郊结合部、老旧城区、建制镇、工业集聚区等重点区块,做到无遗漏、无盲点。

一是彻底查清城镇居民小区、建制镇、工业园区和企事业单位及 “六小”行业(即小餐饮、小宾馆、小洗浴、小作坊、小洗车修理、农贸市场)等各类污染源及排水设施现状,重点查各排污单位的取水、排水许可情况,各类污染物排放量、污水处理设施、内部管网现状等情况。

二是彻底查清污水收集主管网建设运行情况,全面测绘并厘清现有主、次管网系统布局走向、管网底账。重点是否覆盖、管网是否存在错接、漏接、淤积、错位、破损、溢漏等结构性和功能性缺陷。

三是彻底查清污水处理设施(厂)运行维护情况,重点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能力和运行标准等问题。

四是彻底查清排污(水)口规范设置、规范整治、规范排放等情况。

(二)细化措施

各责任单位要编制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厘出问题短板,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挂图作战。针对排污排水的工业园区、城镇居民小区、建制镇及“六小”行业等重点区域,制定“一点一策”治理方案,明确建设项目、时间进度和责任分工。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属地为主、因地制宜”的原则系统谋划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按项目化推进、清单化管理的要求,制定相应改造整治方案。加强统筹规划共建共享机制,优化管网布局。建设方案需报县治水办备案。

(三)落实整改

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试行)》,平稳有序推进整改工作。

一是按照“能分则分、难分必截”要求,全面开展城镇居民小区、建制镇、工业园区、企事业单位及“六小”行业等建设单元的截旧控新工作。对确因条件限制难以实施改造的区域、计划在2年内迁改造的区域,应因地制宜建设临时截污设施,防止污水直排。现有的截流式合流制排水系统、阳台雨污合流制的小区须进行雨污分流改造,住宅小区周边小行业的整治应该同步纳入生活住宅小区的改造范围。新建小区规划先行,必须设置独立的阳台污水排水系统,严格实行雨污分流。

二是全面开展城镇居民小区、建制镇、工业园区及“六小”行业等老旧管网流通修复和改造,打通断头管、修复破损管、纠正错接管、改造混接管、疏通淤积管。

三是全面开展企业内部、工业园区雨污分流改造。做好工业废水、企业生活污水等清污分流和分质分流。逐步推进造纸、印染、化工、电镀等重点行业废水输送明管化改造。

四是规划新建、扩建、改建一批污水处理设施(厂)项目工程,着力解决污水处理设施超负荷运行、处理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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