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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教师流动工作的通知

2021-06-07 龙游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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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心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为科学配置教师资源,促进教师队伍有序合理流动,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根据《龙游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流动工作实施意见(试行)》(龙教人〔2013〕20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8教师流动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城选聘

(一)选聘条件、范围和计划

1.选聘条件

(1)师德表现好,近三年度无有偿家教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和《中小学教师十条禁令》行为,无党纪政纪处分,考核合格及以上;

(2)在农村学校任教三年及以上;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7日后出生),获衢州市系统以上先进荣誉称号者可放宽5周岁,即1972年8月7日后出生);

(4)具有相应学历和类别教师资格;参加幼儿园、小学教师选聘须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参加初中、高中教师选聘须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选聘范围:

(1)城区小学(幼儿园)面向全县农村小学(幼儿园)选聘;城区初中面向全县农村初中选聘;龙游中学面向高中段学校。

(2)学校报名人数原则上幼儿园每园报名人数不得超过2人;小学12个班以下的学校同一学科报名人数不超1人,报名总人数不超3人;12个班及以上的学校同一学科报名人数不超过2人,报名总人数不超4人;初中、高中每校报名总人数不超过4人。

3.选聘计划

选聘学段(学校)

学科

名额

备注

幼儿教育

学前教育

2

 

城区小学

小学语文

6


小学数学

5


小学英语

3


小学体育

2


小学科学

3


小学信息技术

1


合计

20


城区初中

初中语文

1


初中英语

3


初中科学

1


初中社会

2


合计

7


龙游中学

高中政治

1

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至45周岁

高中计算机

1

合计

2

 

(二)选聘程序和办法

教师进城选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有关学校参与配合实施。

1.公布计划。县教育局在核定各中小学教师需求的基础上,公布城区学校选聘教师计划。

2.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8月7日一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404会议室(联系电话:7110811、7022418、7022060)。

(3)提交材料:《龙游县2018年教师进城选聘申报表》(附件3,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毕业证(含初学历和最高学历)、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课堂教学最高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4)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不予受理。

(5)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数2倍的,按2:1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数;报名人数少于2人的取消该项选聘计划。

3.素质测试。

(1)城区小学(幼儿园)教师选聘

城区小学(幼儿园)教师选聘素质测试分笔试、面试和获奖加分三部分组成,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55%,获奖加分占5%,8月11日进行笔试、8月12日进行面试,请报名对象凭身份证并携带近期一寸照1张于8月10日上午10:00—11:00到教育局404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① 获奖加分(5分)。为突出课堂教学的中心地位,对近三年(从2015年7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以正式文件公布或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在县“飞龙杯”教学、县优质课及以上现场课堂教学评比中获奖的予以加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1.5、1分(县“飞龙杯”获奖在相应等级上再加0.5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5、2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3.5、3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4.5、4分。每人取最高一项获奖计分,不累计加分。非报考学科课堂教学和新教师赛课获奖在相应等级上核减0.5分。

② 笔试(40分)。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折合分、获奖加分两项的合计分,按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在龙游智慧教育资源云平台(http://ly.zjer.cn/)上予以公布。

③ 面试(55分)。面试主要分试讲(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上课)和问题答辩两部分。面试对象在面试前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和试讲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备课后再进行试讲和问题答辩。面试的具体要求详见面试公告。

(2)城区初中、高中教师选聘

2018年城区初中、高中教师选聘仅安排“获奖加分”和“面试”两项素质测试(获奖加分和面试办法同上),每项分别占选聘总成绩的5%和95%,面试工作计划在8月12日龙游三中进行,具体要求详见面试公告。

4.组织考察。根据素质测试总分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步录用人选,由县教育局和有关学校组织对初步录用人选进行考察,主要考察鉴定初步录用人选近三年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表现和有无违纪违法等情况。对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1)参与赌博、邪教组织等违法违纪活动被公安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查实立案的;(2)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体罚(变相体罚)或有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行为被查实并通报的;(3)煽动或参与罢课(变相罢课)或其它有损教师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5.审定录用。考察完成后,将拟录用人选报局党委会审定。经局党委批准后在龙游智慧教育资源云平台(http://ly.zjer.cn/)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二、跨校流动

根据《关于推进教师县管校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龙政办发〔2017〕50号)、《龙游县深化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扩面工作实施方案》(龙教人〔2018〕96号)等文件精神和岗位设置的相关要求,流动工作按照“促进均衡、增进激励、有序流动、统筹兼顾”的原则,鼓励支持教师交流到有空岗的学校和偏远薄弱的农村学校。

(一)骨干教师服务任教

根据工作要求,各校要按照不少于15%的比例,鼓励符合条件的骨干教师积极参与流动。骨干教师流动一般采用城乡互动、对等交流的全职任教模式,主要面向相关学科建设较薄弱的小规模学校以及骨干教师较匮乏的边远学校,原则上需到享受农村特岗津贴的学校。骨干教师流动程序为:个人申报(或学校动员)、所在学校推荐、接受学校签署意见,县教育局审批。骨干教师流动服务时间为3年,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经本人申请,可选择回原所在学校或安排到同类学校任教。

(二)普通教师跨校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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