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印发《龙游县2018年(2017年度)渔业油价补贴省级统筹部分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站及有关单位:
为推动渔业油价补贴政策工作顺利实施,保障渔船生产安全无事故,规范资金使用,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局制定了《龙游县2018年(2017年度)渔业油价补贴省级统筹部分资金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执行。
龙游县水利局
2018年7月10日
龙游县水利局办公室 2018年7月10日印发
龙游县2018年(2017年度)渔业油价补贴省级统筹部分资金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渔业油价补贴省级统筹部分转移支付主要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浙海渔计〔2018〕17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渔业成品油价改革财政补贴的通知》(浙财建〔2017〕149号)文件精神,我县2018年(2017年度)渔业油价补贴省级统筹部分资金共206.9万元,主要完成工作任务为完成老旧渔船改造项目、渔用码头改造一座。结合我县具体实际,资金分配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省财政厅、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油价补贴系列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以保民生、保生态、保稳定、促发展为目标,以油价补贴资金使用为抓手,突出重点,强化监管,逐步完善渔业产业结构调整等政策。
二、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