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监察执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安监总政法〔2018〕5号)及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要求。为强化依法治安,提升执法水平,充分发挥好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震慑和保障作用,有效遏制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安全生产领域开展“百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指示批示精神,以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为重点,在我县开展“百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执法行动。通过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推进执法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大事前执法检查力度。将事前执法作为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增强企业安全生产装备水平和条件的重要手段。有效遏制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总量大幅上升。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完成100%;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各安委会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行为罚案件办理要求,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实现监督检查处罚常态化。
(二)安全生产执法办案质量明显提高。严格规范执法,提升执法质量,2018年处罚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
(三)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明显增强。对责任事故处罚打击力度明显加大,企业法人、责任人员追责到位,对事故企业“回头看”100%;违法犯罪移送率100%;“黑名单”制度得到较好落实。
(四)安监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加强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100%,执法人员培训率100%,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
(五)举报投诉核查力度进一步加大。开通举报投诉电话,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对群众举报投诉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办率100%。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工伤事故查处。结合劳动部门提供的工伤事故情况,重点查处其中致人损伤严重、影响恶劣的以及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存在对工伤事故漏报、瞒报、不报的企业。
(二)强化安全隐患治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 “百家”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行动,重点查处安全管理混乱、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对重大事故隐患置若罔闻、隐患治理不及时不到位、拒绝或阻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等违法行为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