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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龙政办发〔2018〕55号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游县深化教体融合加强
县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龙游县深化教体融合加强县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游县深化教体结合
加强县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
近年来,我县通过创新青少年运动员培训模式,依托有关中小学校,实施教体结合,加强龙游县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以下简称县少体校)建设,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和竞技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在省、市比赛中取得了较好成绩。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浙江省县级体校改革发展实施方案》(浙体青〔2017〕313号)文件精神,创新体制机制,促进体教融合,推进少体校建设发展和转型升级,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健康龙游”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抓手,以人才强体为支撑,加快推进教育和体育资源整合,创新完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促进学校体育与竞技体育的全面发展,为建设区域明珠型城市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办学模式
(一)县少体校依托有关学校、整合全县教育资源,按照定点就读、双重学籍,相对集中、分散办学模式,建立以“总校-分校-训练点”为格局的训练网络。县少体校为总校,选定高中、初中、小学各1所为分校,选定15-20所中小学、幼儿园和社会力量创办的体育俱乐部为业余训练点。其中分校一般每四年调整一次,业余训练点每二年调整一次。
(二)项目设置与运动员人数。按照我县目前实际,设置田径、游泳、跆拳道、足球、乒乓球、赛艇、皮划艇、羽毛球、篮球、举重、拳击、武术套路、武术散手、健美操等14个训练项目,少体校运动员总人数控制在450人之内。其中根据省体育局要求,列入省体育后备人才项目库布局人数为205人(2015-2018年周期,下一周期的项目和布局人数按省体育局新的文件执行)。
(三)教练员人数配置。①少体校所属省体育后备人才项目库运动员带训教练员人数配置。根据原人事部、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印发的《关于〈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若干问题的说明》(人职发〔1994〕17号)“普通业余体校教练员与运动员之间的限额比例不低于1:12(人)”规定,少体校教练员在2015-2018年周期总人数为25名。结合项目设置、运动员人数以及少体校现状,通过“教体结合”的方式,拟组建一支专职教练员和学校优秀体育教师组成的复合型教练员团队。县少体校经县编办核定专职教练员编制5名,其余20名兼职教练员在学校优秀体育教师选聘。②少体校所属其它运动员的日常训练由上述25名教练员兼顾辅导,少数训练点运动员无法兼顾的则由当地学校体育教师带训。
(四)各分校、业余训练点的项目设置、运动员人数、教练员配置根据各地场地设施、师资、项目等具体情况确定,由县体育局、教育局每年9月30日前公布一次。
三、管理机制
(一)决策机构。建立龙游县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教育局和体育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县教育局、体育局、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分管负责人,教育局基教科、体育局训竞科负责人,3所分校校长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工作,确保县少体校招生、训练、比赛、文化学习等工作正常开展,决策少体校重大事项。
(二)管理机构。建立龙游县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日常管理机构,县少体校校长由县体育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副校长3人(由3所分校学校校长兼任),综合办公室主任1人(教育局基教科科长兼任),训练科长1人(体育馆馆长兼任)。体育局负责运动员训练、比赛管理工作,教育局负责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工作,包括学籍管理、课程设置、考试评价、师资配备等。学校负责日常训练、文化学习、思想品德教育和校园生活期间的安全。年度考核工作由县教育局、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四、招生与升学
(一)高中招生
1.县少体校高中分校面向初中分校和全县训练点招生,优先保障初中分校的在读运动员升入高中分校就读。其他高中也可按计划在初中分校、训练点招收体育特长生。
2.招生条件:
(1)初中阶段思想表现好、品行端正、积极训练,无违规和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