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种子法》及国家、省配套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种苗市场秩序,严厉打击种苗违法行为,保护生产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全面提升我县林木种苗保障能力和质量安全水平,结合龙游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美丽大花园为目标,以确保林木种苗供应和质量为中心,以加强种苗行政执法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苗工作为抓手,提高我县林木种苗行业管理水平,实现我县林木种苗依法经营和持续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县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规范林木生产经营行为,强化林木种苗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林木种苗行政执法能力和行业管理水平,全面提高林木种苗质量,为现代林业发展夯实种苗基础。
三、活动内容
1.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以及通过“送法下乡”、“现场咨询”、“知识竞赛”等主题活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全社会对依法治种、依法用种的重要性认识,教育引导生产经营主体依法、诚信、规范经营、营造全社会依法治种的浓厚氛围。
2.认真执行省配套规章制度。省林业厅以修订《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种子法》配套规章制度建设。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执法行动中发现的问题,修订完善林业种苗管理相关制度。
3.组织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无证生产经营或伪造、变造、买卖、租借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行为;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林木种苗的行为;无标签和使用说明销售种苗、标签填写不规范或者涂改标签的行为;未建立种苗生产经营档案或档案不齐全的行为;应当审定的经济林品种未经审定通过的,作为两种推广、销售的行为;未审先推、抢采掠青、破坏林木种植资源的行为,以及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的行为。
4.开展油茶育苗专项行政执法检查。以油茶育苗为重点,开展油茶穗条采集、调运、销售等重点环节的专项执法检查,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穗条和油茶育苗。
5.组织种苗质量检查。按照《浙江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林木种苗质量和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检查的通知》(浙林办种﹝2018﹞3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和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检查,切实加强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进一步强化林木种苗质量监管。
6.组织良种基地自查自纠。省林业厅将根据林木良种基地考核办法对国家和省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组织开展考核工作,重点对基地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支撑、基地管理和良种补贴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考评打分,并通报考核结果。组织开展国家级林木良种基地(龙游林场)的自查自纠工作。
7.开展双随机抽查。省林业厅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对持有省林业厅核发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抽查,我市各地要按照双随机抽查办法的有关要求,对各自核发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进行双随机抽查。
四、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5月底前)
县林业局将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积极动员部署广泛宣传,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林木种苗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结合实际,制订龙游县执法年活动方案,确保思想认识到位,活动部署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2.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5-11月)
县林业局将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种苗质量抽查、良种基地考核和双随机抽查等工作,并修订完善种苗管理的各项配套规章制度与标准。重点开展油茶种苗生产和供应,重点工程造林苗木质量监管,种苗余缺与调剂,良种基地建设,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地检疫合格证及标签的发放与管理,典型违法案件的发现和查处,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种苗质量督查与通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