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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龙政办发〔2019〕15号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龙游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游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中介服务市场延伸,提升行政审批中介(简称“涉批中介”)服务市场化水平,实现中介服务与项目建设互动健康运行,着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根据《浙江省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浙政令〔2018〕366号)、《龙游县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无差别受理”实施方案》(县委办〔2018〕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打造营商环境最佳县,把涉批中介市场化改革作为深化国家“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大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中介机构延伸,进一步规范涉批中介机构管理,有效推进县级权限涉批中介服务费用和时间“双下降”20%以上,构建“市场开放、竞争有序、执业规范、收费合理、服务高效”的涉批中介服务市场,助推重点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提速争优”。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涉批中介服务市场化。
1.全面放宽中介服务市场准入。放宽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除法律法规等明确规定的资质资格许可外,全面清理取消县级设立的涉批中介机构门槛式的准入条件及规定制度。
责任分解:县跑改办牵头,县市监局、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全年。
2.培育提升涉批中介服务机构。积极培育企业类、协会类、会计税务、咨询科技、信息技术等高端中介服务机构,在实施行政许可、财政性资金和项目支持、公共资源交易、中介网上比选等方面采取激励措施,形成专业结构优化、市场环境规范的高端中介服务体系。
责任分解:县市监局牵头,县民政局、财政局、税务局、科技局、监管办、中心管理办等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全年。
3.公开涉批中介机构信息。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涉批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披露使用工作,督促涉批中介机构将营业执照、机构资质证书、注册专业人员、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基本信息在龙游县涉批中介网上大厅予以公示,并做好相关信息的动态更新工作。
责任分解:县中心管理办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全年。
(二)提升涉批中介服务规范化。
4.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加大县级权限涉批中介服务项目清理规范力度,依法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的各类认证、评估、审图、检查、检测等中介服务事项,没有法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取消,对不同环节或不同领域重复设立的服务事项进行整合。对保留的涉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附后);没有纳入目录的涉批中介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
责任分解:县跑改办牵头,县市监局、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5.加强涉批中介机构管理考评。严格执行《龙游县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考评办法(试行)》(龙监管办〔2018〕14号),实行委托人统一在涉批中介网上大厅公开比选,推行星级评分和“一项目一评价”机制,对服务优、信用好、星级高的中介机构在价格相似的情况下可优先选择,委托人凭中选通知书进行财务报销。积极鼓励企业投资项目运用涉批中介网上大厅开展中介业务委托。
责任分解:县监管办牵头,县中心管理办、财政局、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全年。
6.推进涉批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行业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做好本行业中介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的编制,完善涉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机构建立和完善服务承诺、限时办结、执业公示、执业记录、合同示范文本等制度和举措,主动对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文本格式等要素进行规范,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