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为切实减轻企业和从业人员个人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根据《衢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衢州市发改委 衢州市财政局关于免费开展健康体检的管理办法(试行)》(衢卫发〔2018〕69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健康体检收费,为落实免费开展健康体检相关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健康体检对象确定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供管水人员、餐饮具消毒服务人员、消毒产品生产从业人员、放射工作人员等健康体检对象,由卫生计生部门负责资格审核确认和日常监管。
根据《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规定,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药品生产的人员、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验收、库房管理等直接接触医疗器械岗位的人员等健康检查对象,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核确认和日常监管。
二、健康体检经费保障
为确保健康体检经费列入年初预算安排和年底结算,各业务主管部门须在每年第四季度统计汇总并核准下年度参加健康体检人数,报同级财政部门作为下年度编制预算安排的依据。各级财政部门按照体检标准和人数,确保健康检查经费列入年初预算安排。
健康体检经费结算,每年11月20日前将本年度审核确认并参加健康体检的从业人员情况汇总后,并附相关材料与财政部门结算。
三、健康体检医疗机构确定
确定龙游县人民医院等9家单位为龙游县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机构(详见附件1)。
四、健康体检组织实施流程
健康体检由用人单位(个体)统一组织,填写“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登记表”并盖章,报直接监管的管理部门(机构)审核确认。从业人员持身份证到指定的健康体检机构体检。
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保证我县免费体检项目工作顺利开展。
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用人单位由各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审核;卫生计生局管理的用人单位,建城区由县卫生监督所负责审核,乡镇由辖区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站负责审核。
附件:1、龙游县取得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名单
2、龙游县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登记表
3、龙游县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补助统计汇总表
4、龙游县需参加健康体检行业、人员及法律依据和收费标准
龙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龙游县发改局
龙游县财政局
2018年12月10日
龙游县取得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资质的
医疗卫生机构名单
序号 | 单位 | 单位编号 |
1 | 龙游县人民医院 | 01 |
2 | 龙游县中医医院 | 02 |
3 | 龙游县湖镇中心卫生院 | 04 |
4 | 龙县溪口中心卫生院 | 05 |
5 | 龙游县小南海镇卫生院 | 06 |
6 | 龙游县塔石中心卫生院 | 07 |
7 | 龙游县横山中心卫生院 | 08 |
以下单位仅限开展内部相关人员体检 | ||
8 | 浙江省十里坪监狱医院 | 09 |
9 | 浙江省十里坪强制隔离戒毒所医院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