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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游县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7 龙游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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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龙政办发〔2018145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游县深化农村集体

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龙游县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217

(此件公开发布)

龙游县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农业农村部关于确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的函》(农经函〔20185号)等文件精神,龙游县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市)之一。为了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圆满完成改革任务,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复函》(浙农字函〔2018399号)要求,并结合龙游实际,特制定本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改革目标

通过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重点内容包括:进一步完善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积极探索多种形式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具体路径;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建设。

二、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完善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

1.开展股份制改革工作“回头看”。以20171231日为资产清查登记时间节点,对全县范围农村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确保201812月底前完成。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查实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做到账证相符和账实相符。清产核资结果及时向全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示,并经成员代表大会确认后,建立台账,录入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系统。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和处置等各项制度。积极开展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扫尾工作,全面完成股改“扫尾”工作。进一步完善规范股份制改革纸质档案管理,严格按照县档案局的要求完成股份制改革档案的验收归档工作。

2.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规范股权管理,在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系统增设股权信息化平台,将成员姓名及其股权等信息录入信息化平台,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实行动态管理。积极探索集体资产股权有偿退出(转让或者由本集体回购)的条件和程序,制定出台集体资产股权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指导性意见。

3.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一是对现有各项制度进行梳理,查漏补缺,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加大对监事会工作的指导,提高监事会成员的整体素质和开展民主理财、监督工作的能力。探索创新财务公开方式,方便群众查询、监督农村集体“三资”运营情况。加强审计监督,委托第三方中介审计,做好“三年一轮审”等工作。二是强化队伍建设,确保乡镇(街道)“三资”办人员力量的落实,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农村财会人员整体素质和开展工作的能力。

4.规范集体收益分配制度。明确公积金、公益金提取比例,严格按要求分配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收益。努力把股份经济合作社办成“产权明晰、职责明确、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管理规范”的集体经济组织。

(二)积极探索多种形式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具体路径。

1.整合项目资金。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统筹形成合力”的原则,整合部门项目资源,全面推进省级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集体经济薄弱村物业园、公共屋顶“光伏强村”、农光互补“光伏小康”、村级集体公共屋顶“光伏贷”工程等重大项目,增加集体经济薄弱村收益。

2.加快产业化发展。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规划农户自愿转让使用权的耕地、山林、园地、水面及“四荒”等资源,发展富硒产业、新型畜牧产业、淡水渔业、茶蔬果业、乡村旅游业等富民产业,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3.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结合我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通过“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的股份制改革,盘活闲置的资源和资产,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要力量,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入社,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等合作经营组织,采取村集体成员认可的经营方式,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实现土地经营收益最大化。

4.开展“千企结千村、消灭薄弱村”专项行动。一方面突出造血功能提升,精选班子战斗力强、村级项目好、发展潜力大的行政村推荐给省属企业结对。另一方面将2017年底省定薄弱村全部纳入杭州市、绍兴市以及我市市属企业结对村名单,每个村建立“一村一表”档案。成立“千企结千村”工作专班,扎实推进村企结对工作。

(三)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建设。

1.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鼓励采取委托流转、股份合作等方式,推进整畈连片集中长期流转。出台《龙游县关于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进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业增效、农民、村集体增收。

2.依托乡镇(街道)农村产权交易分中心、土地流转服务网络,建成县、乡镇(街道)两级信息互通、交易联动的公益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并延伸覆盖到村;积极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农村房屋所有权等进入产权流转平台交易,不断健全产权流转交易规则,强化市场运行监管,着力提高流转交易风险防范能力。

3.加强动态监测,促进交易公平,防范交易风险,确保市场规范运行;加强农村产权评估管理工作,规范农村产权评估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评估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步骤

根据改革试点工作时间要求,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85-7月)

拟定《试点方案》报省农业厅,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批复后着手组织实施,包括组建相关工作机构,细化分解试点任务方案,落实具体任务职责主体,合理安排时间节点,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二)具体实施阶段(20188-2019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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