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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人民政府文件
龙政发〔2020〕20号
龙游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的通知》(浙政发〔2019〕31号)和《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的通知》(衢政发〔2020〕3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县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科学设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实施,确保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我县人口发展状况。
(二)普查目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将全面查清我县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
(一)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二)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三)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组织实施
第七次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为加强组织领导,决定成立龙游县人民政府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各乡镇(街道)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地区普查工作。要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