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县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小微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有效预防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衢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小微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告、衢州市小微企业消防安全整治标准的通知》(衢消安委办〔2019〕49号)精神,县安委办决定发布《龙游县小微企业消防安全整治标准》(以下简称《整治标准》)。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广泛开展宣传。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要及时组织学习《衢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小微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附件1)和《整治标准》(附件2),熟练掌握小微企业消防安全整治要求,并于12月12日前,将《通告》在小微企业明显部位张贴,着力普及防火灭火、安全疏散和自救逃生知识,全面提高企业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